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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14日宣佈,在剛剛結束的國務院部門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工作中,證監會共取消和下放32個行政審批項目,佔國務院部門清理項目總數的10.2%,數量位居首位。
據介紹,在這32個項目中,取消22項,下放10項,分別佔國務院部門取消和下放總數的12.8%和8.5%。同時,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還決定取消3項非許可類行政審批項目。自2001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啓動至今,證監會已分六批累計取消136項行政審批項目。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證券業的監管主要是行爲監管,不能依賴於一次性的准入門檻,凡是市場機制能夠自我調節、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策、社會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都要取消行政審批,要通過弱化行政約束,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進一步激發市場的潛力和活力。
該負責人說,對於已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堅決不留尾巴,不進行變相審批,對於根據證券市場改革發展的需要擬新設行政審批項目的,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論證,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要進一步規範和優化審批機制,推進“陽光審批”,繼續推進證券經營機構行政許可、證券投資基金行政許可和期貨機構行政許可審覈進程的公開力度,有條件的項目實行全流程公開。近期將抓緊推動併購重組審覈進程公開,提高行政許可審覈的公開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