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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於去年10月的美國針對國內光伏企業雙反案,昨日有了新進展。當地時間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爲。
根據終裁,美國商務部認定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的生產商或出口商在美國銷售此類產品時傾銷幅度爲18.32%至249.96%。同時,還裁定中國輸美的此類產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補貼。這一終裁結果中,傾銷幅度較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調至最低18.32%,最高幅度不變,補貼幅度則遠遠高於初裁的2.9%到4.73%。
按照美國貿易救濟案處理程序,“雙反案”還需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投票,預計將在11月23日左右作出終裁。如果屆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肯定性終裁,美國商務部將在11月30日簽發反傾銷和反補貼令,對中國出口美國的光伏組件徵收高額“雙反”關稅。
在美國商務部終裁結果出爐之後,國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此表示,中方對裁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他指出,中美在清潔能源領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產品徵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也將損害美原材料和設備出口商以及美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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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內不少被美國商務部“點名”的光伏企業對此已有心理準備。天合光能昨日表示,從現在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2012年11月正式投票期間,仍將積極捍衛自己的權益並保留進一步上訴的權利。“雖然我們反對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但我們仍將遵守他們的決定,同時關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1月的最終裁決。”天合光能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高紀凡說。
華西都市報記者趙雅儒
事件回顧
2011年10月
美國太陽能電池生產商Solar World要求對中國75家企業展開“雙反”調查。
2011年11月
美國開始立案調查中國75家光伏企業。
2012年3月
美國商務部初裁,決定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徵收2.9%至4.73%的反補貼稅。
2012年5月
美國商務部初裁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徵收31.14%至249.96%的高額反傾銷稅。
2012年10月
美國商務部10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