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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成員國財政部長9日在盧森堡舉行會議,又有4個國家表態支持開徵金融交易稅,令支持徵收這一稅種的成員國數量增至11個,超過歐盟“強化合作”條款所設門檻。負責稅務的歐盟委員阿爾吉爾達斯·舍梅塔說,這些國家可以提起動議,在其內部徵收金融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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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梅塔9日說,銀行等金融服務機構先前負擔稅負過少,以致它們不惜代價追尋暴利,造成嚴重後果。推行金融交易稅,將鼓勵“負責任的交易”。
在是否徵收金融交易稅問題上,歐盟成員國間分歧巨大。法國和德國作爲金融交易稅的發起者,起初希望這一稅種能在歐盟實施,但英國、瑞典、荷蘭等國家對金融交易稅可能對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擔憂。
歐盟委員會預計,歐盟開徵金融交易稅,每年可獲稅收570億歐元。然而,如果英國和另一金融中心盧森堡不加入其中,這一稅收金額將大打折扣。
金融交易稅細節尚不清楚。按照先前提議,“強化合作”聯盟將對股票和債券徵收0.1%的金融交易稅,對金融衍生品徵收0.01%的金融交易稅。
“強化合作”聯盟最大分歧在於稅金的用途。法國傾向於把這筆資金用於歐盟財政預算,而德國希望由本國政府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