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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司長範恆山10日表示,廣州南沙新區的規劃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又一重大戰略舉措,必將對構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格局、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產生深遠影響。
範恆山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國務院近日批准的《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時說,南沙新區是國家爲了進一步推動改革開放、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提升東部沿海地區科學發展水平而設立的重要的國家級新區,承擔着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推動珠三角發展轉型、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的重大使命。
範恆山說,爲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規劃明確提出成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廣東省、廣州市等各方參加的協調機制。
他說,國務院要求把廣州南沙新區建設成爲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經過10年和更長一段時間的努力,把廣州南沙新區打造成爲粵港澳優質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範、以生產性服務業爲主導的現代產業新高地、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綜合服務樞紐、社會管理服務創新試驗區。
他認爲,下一步應抓緊編制相關的專項規劃,按照既定發展目標和節點要求有序推進廣州南沙新區建設;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推動規劃已經明確的金融、土地、海洋管理、與港澳往來便利化、社會管理等支持政策儘快落地實施。同時,按照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研究制定支持廣州南沙新區發展的財稅優惠等方面政策。
範恆山表示,南沙新區規劃建設要用好用活先行先試權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加快形成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適應的營商環境和法治環境;加強與廣州中心城區和周邊區域的協同發展,進一步拓展廣州國家中心城市的戰略空間,促進大珠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帶動內地更廣大區域參與全球競爭合作;突出加強與港澳合作。
廣東省省長朱小丹說,規劃從金融、與港澳往來便利化、擴大對外開放、財稅、土地管理、海洋管理、社會事業與管理服務等方面賦予南沙新區多項先行先試的政策措施,在規劃當中直接賦予國家一級的扶持和優惠政策。
南沙新區地處珠江出海口,距香港、澳門僅38海里和41海里,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重要通道。新區規劃面積803平方公里,方圓100公里範圍內囊括了廣東經濟最發達的珠三角城市羣以及港澳地區,周邊75公里範圍內有廣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門等五大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