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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迴應】
黃河公路大橋是否存在超期收費行爲
黃河公路大橋是否存在超期收費行爲?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省發改委副主任王紅表示,鄭州黃河公路大橋自1986年10月1日建成通車,至2000年8月屬收費還貸性公路;2000年8月至今,經批准轉爲經營性收費公路,屬於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資產。
王紅解釋稱,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在2000年8月以後,經批准轉爲經營性收費公路大橋,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收費年限截止到2020年,也意味着收費是經過認可的合法行爲,因此一直沒有取消。
王紅表示,隨着收費政策的不斷完善,按照本次國家五部委收費公路專項清理的要求,對相關法規出臺以前審批的收費年限超過規定最長年限的收費項目進行清理的要求,依法依規,終止大橋收費。
【答記者問】
再建新橋重新收費?我省不會有
記者瞭解到,有的省份出於地方保護主義,在收費大橋按規定終止收費後,往往在附近又建一座新大橋,重新收費。這種情況在我省是否會出現?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孫廷喜稱,我省已明確推進普通幹線經營性收費公路轉爲非收費公路,這種情況絕不會出現。
對於黃河大橋收費站人員安置問題,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李和平表示,將於兩個月內安置到位,擬安排在省交通集團、還貸中心所轄的鄭州市內收費站。
【大橋養護】
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據瞭解,黃河大橋迴歸公益後,主體由省公路局管理,南、北連接線將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鄭州、新鄉管理。免通行費後,車流量勢必會激增,大橋的安全更受關注,更多人關心免費之後,道路養護和安全該如何保障。
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局長蔣曉明稱,今後,大橋的管理由公路局負責,養護經費將列入財政預算,以確保養護和日常管理能及時跟上。另外,爲確保大橋安全,在治理超限超載方面,鄭州、新鄉兩市公路管理機構將加強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有效治理,實行卸貨和勸返等多種方式,確保大橋安全、暢通。
【股民利益】
將確定回購和補償金額
作爲上市公司資產,黃河大橋經營權限到2020年止,如今,大橋被提前收回權限,涉及不少股民的利益,那麼,涉及收費權益置換該如何處理?
對此,省財政廳副廳長趙慶業稱,本次收費公路專項清理的總體要求是“政府負責,部門實施、依法清理、標本兼治、全面規範”。下一步,將安排相關審計部門鎖定財務損益、轉讓價格和提前收回年限等確認回購價格,以確定回購和補償金額。(大河網-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