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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9月28日專電(記者烏夢達)27日,廣州向社會發布《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規定公租房採取“市場租金,租補分離”的方式,政府向公租房住戶發放租賃市場價60%-80%不等的補貼。
辦法介紹,廣州公共租賃住房以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爲原則,住宅部分整體確權,只租不售,不分割登記、分割轉移登記和分割抵押登記。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賃住房,單套戶型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爲主;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介紹,此次廣州確立了“市場租金,租補分離”的原則,參照市場租金水平計租後,再由政府對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給予租賃補貼,租賃補貼標準與人均保障住房面積、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區域等因素掛鉤,並實行動態化管理。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與在市場上自行解決住房的,適用不同的補貼標準。其中,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補貼標準爲市場租金的60%-80%。
之所以改變過去統一按優惠租金計租的方式,將政府補貼從“暗補”變爲“明補”,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介紹,是考慮政策保障和市場運作結合,有利於明晰政府住房保障的補貼投入,體現保障房的市場價值。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介紹,規定保障對象既可選擇領取市場補貼自主租賃的方式也可承租公租房,主要是考慮方便保障對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宜居住地,也有利於退出機制的有效實施,對不再符合領取租賃補貼條件的家庭,政府可以即時停發補貼。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介紹,辦法將從即日起到10月1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儘快出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