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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提出異議,請求依法撤銷對該商標的初審公告,並駁回其註冊申請”。近日,四川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名酒企業聯合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反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
7月20日,“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國家商標局初審併發布公告,引發公衆和輿論廣泛關注。據瞭解,這是四川5家名酒企業首次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的正面和公開表態。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這5家名酒企業反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理由主要有四點。一是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商標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國酒”一詞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徵國家的酒”,屬於對白酒質量和特點的描述。依據《商標法》相關條款規定,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屬於缺乏顯著特徵的情形。二是“國酒茅臺”商標如註冊成功,將導致白酒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國酒”一詞含有“中國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等評價性語義,批准“國酒”作爲某一企業註冊商標,消費者可能將“國酒”與“茅臺”形成唯一關聯,將對白酒行業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三是“國酒茅臺”商標若成功註冊,將帶來不穩定因素。如“國酒茅臺”成功註冊,可能帶來白酒行業資源的重新分配,使其他企業遭受不公正市場待遇,形成不穩定隱患。並將誘發酒業和其他行業搶注“國”字號商標等效仿行爲,造成經濟秩序混亂。四是“國酒茅臺”商標若註冊成功,將影響政府公信力。2001年至今,“國酒茅臺”商標已連續9次註冊申請,均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此次申請時,國家法律、政策並沒有變動,企業又無新的法定理由,若“國酒茅臺”商標註冊成功,可能帶來社會對行政審批公正性的質疑,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五糧液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新聞發言人彭智輔告訴記者,“酒”是一大類商品,“國酒”應該是屬於整個中國白酒行業的公共資源。我國白酒生產具有明顯的地域特點,形成了川酒、黔酒、皖酒等不同板塊,而白酒的品質與香型,又有濃香、清香、醬香種種之分,任何單一品牌都沒有足夠的資源來承載中國白酒的全部內涵。如果“國酒”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佔有,難免有失公平,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目前國內媒體和公衆對茅臺“國酒”商標註冊已提出廣泛質疑,我們也相信國家有關部門會有一個公正的結論。
記者走訪劍南春集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處處長張君對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一事表示,劍南春堅決與同行一道反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她說,中國歷史和經濟發展到今天,中國白酒要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已成爲我們白酒行業的責任和使命。將帶着榮譽稱號性質的“國酒”,作爲商標授予一個企業,不僅誤導國內消費者,更會誤導國外消費者對中國白酒的認知,將不利於整個中國白酒業的國際化發展。
四川高洲、小角樓等白酒企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5家名酒企業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註冊一事表示支持。高洲酒業董事長楊永祥說,反對壟斷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大勢,沒想到白酒業還要製造壟斷,行業“抱團取暖”應反對單個企業的自私與狹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