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杭州9月15日專電(記者嶽德亮)記者15日從浙江省物價局瞭解到,自實施新的居民階梯式電價以來,電力價費方面的投訴出現爆發式增長,其中8月同比增加57倍。
據瞭解,自今年7月1日起,浙江省實行了新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根據新政策的規定:年用電量2760度以內的,仍爲每度電0.538元;年用電量2761度-4800度之間的加價0.05元,爲每度電0.588元;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的,加價0.3元,爲每度電0.838元。
8月浙江省物價局投訴舉報中心受理各類價格政策諮詢和違法行爲舉報結果顯示,投訴主要集中在電力、交通運輸、停車收費、醫藥價格等方面。其中,電力116件,交通運輸38件,停車收費17件。
浙江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力價費共辦理投訴116件,8月相對於7月環比增加36.5%,比去年同期增加57倍,這也是當月物價部門受理諮詢和投訴增加的主要原因。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出租房電費結算價格漲價的問題。
杭州市物價局開展的農民出租房電價結算行爲專項接訪和整治活動結果顯示:自7月1日全省實行新的階梯電價政策以來,杭州市部分農居房出租戶趁機提高電費價格,按每度1.2元-1.3元的標準向承租人收取電費。
2004年8月,浙江省開始實施居民用電階梯式電價收費,是我國最先實施階梯式電價政策的省份之一。當時電費分爲三檔計算:居民月生活用電量在50度以內每度電價爲0.538元;51度至200度、200度以上的每度分別加價0.03元、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