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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負責人今天表示,2002年到2011年間,我國社會融資規模由2萬億元擴大到12.83萬億元,年均增長22.9%,比同期人民幣各項貸款增長率高6.1個百分點。
2011年社會融資規模與GDP之比爲27.1%,比2002年提高10.4個百分點。該負責人說,過去10年,我國社會融資呈現出4大發展特徵。
一是人民幣貸款佔比顯著下降,人民幣貸款外的其他方式融資數量和佔比明顯上升。2011年新增人民幣貸款7.47萬億元,是2002年的4.04倍;除人民幣貸款外的其他方式融資爲5.36萬億元,是2002年的32.7倍,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41.8%,比2002年上升33.7個百分點。
二是直接融資快速發展,市場配置資金的作用不斷提高。2011年企業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合計融資1.80萬億元,是2002年的18.1倍;合計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14.0%,比2002年提高9.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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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金融機構表外業務融資功能顯著增強。2011年實體經濟通過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從金融體系融資合計達2.53萬億元,而在2002年這些金融工具的融資量還非常小。
四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迅速加大。(記者王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