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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奧地利最高商會組織—奧地利聯邦商會,首次公佈了一份涉及30家中國企業的“黑名單”,稱這些企業是“虛擬企業”,警告本國企業防止被詐騙。
“對於進入‘黑名單’的企業,我們應該一分爲二地看。有些確實是違法詐騙的企業,本身就是以詐騙爲目的的,但是也有部分企業是被誤列入的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列入的。”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告訴時代週報。
據悉,此事已經在歐洲工商界引發了較大反響。然而,經時代週報記者瞭解,近年來隨着對外貿易的劇增,國內一大批企業也同樣遭遇欺詐,中國甚至成了世界上企業遭受欺詐行爲最多的國家。
奧利地商會的“黑名單”
此次發佈中國企業投資欺詐“黑名單”的奧地利聯邦商會來頭不小,在該商會的官方網站上,清楚地介紹其擁有會員超40萬,且有不少政府要人出席商會活動的新聞,而奧地利駐華使館亦明確將其列入經貿機構,準官方機構的色彩十分濃厚。
事實上,近年來中奧貿易增長明顯,而奧地利聯邦商會在其中居功至偉。根據奧方統計,1971年中奧建交時雙邊貿易額爲2900萬歐元,2010年雙邊貿易額達到28億歐元。僅今年的1-3月,奧地利與中國雙邊貨物進出口額爲22.5億美元。截至2011年底,在華的奧地利企業已經達到427家(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擁有600多個生產基地或者銷售代表處。目前,中國是奧地利第十三大出口目的地和第八大進口來源國。
奧地利聯邦商會1961年在香港設立經貿代表處,同時負責與中國大陸南部地區的經貿關係發展。1966年,中奧兩國簽署《經貿合作協議》,由此拉開了中奧經貿不斷髮展的序幕,是年,奧聯邦商會就在北京設立了經貿代表處,奧地利經濟界和企業界的目光開始聚焦中國的發展。1993年奧聯邦商會在上海設立了經貿代表處,3年後奧駐上海總領館正式建立。2000年前後,奧聯邦商會又先後在廣州設立經貿代表處,在成都、西安設立地區辦公室,2004年又在瀋陽設立地區辦公室。迄今奧聯邦商會在華已經設立了四個經貿代表處,三個地區辦公室,覆蓋了中國絕大部分省份。
據相關資料透露,奧地利聯邦商會稱,此次公佈的中國企業“黑名單”,主要是依據本國企業的投訴以及一些中國企業可疑的經營行爲。名單沒有通過媒體發佈,而是在商會系統內部廣而告之,爲的是給本國企業提個醒。
9月10日,時代週報記者致電奧地利駐滬總領事館商務處,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了“黑名單”的存在。據瞭解,上榜30家企業中至少包括北京恆聯中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昆明澳橋堡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天津金億鑫化工有限公司、西安通歐進出口貿易公司等。另外這些企業既有註冊在廣州、珠海、天津等沿海地區的,也有註冊在河南、陝西等中西部省份的,還有一些企業在香港註冊,覆蓋面較爲廣泛。
據時代週報瞭解,上述提到的昆明澳橋堡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確實存在較大欺詐嫌疑。一位不願具名的該公司原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家代理公司自稱可爲客戶的貨物出口各國提供最佳的航運、空運路線以及報關完稅、代買保險等一系列服務,但實際上,他在該公司從未見過任何產品,“而且在客戶的貨物中轉方面也沒有其宣傳的那樣完善。”
不過,針對此次奧利地發佈的“黑名單”,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所所長王志樂認爲,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有些企業確實是違法詐騙的企業,本身就是以詐騙爲目的的,對於這樣的企業,我們要堅決反對、依法查處,避免此類事件干擾中國與他國貿易發展的主流。因爲隨着中國‘走出去’的企業越來越多,中國境外企業已經成爲一個整體形象,個別害羣之馬會破壞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形象,對大多數合法經營的好企業也會造成不良影響。而對於被誤列入或者被惡意列入‘黑名單’的企業,要積極申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近兩年中國企業在海外被列入類似“黑名單”的案例不少。正如王志樂所述,其中一些企業是因爲自身經營不規範的原因,但是還有一些則是因爲國外對中國企業的過度警惕或出於政治考慮而排斥等方面的阻礙。
譬如,2009年,中鋁斥資195億美元增持力拓股份最終流產,即是因爲澳大利亞對中國企業的過度警惕。“害怕中國企業,或者說出於政治因素的考慮確實是中鋁上‘黑名單’,並最終導致增持流產的原因。”胡星斗說。
98%企業海外曾遇欺詐
對於中國的企業而言,確實存在因爲欺詐而上“黑名單”的情況。然而,據時代週報記者瞭解到,中國企業本身就是外貿中欺詐行爲受害最多的國家。
9月10日,來自安徽一家紡織企業的負責人劉經理向時代週報記者講述了其遭遇過的外企欺詐行爲。
2010年,劉經理所在的公司接到一個韓國企業一筆價值300萬元的服裝訂單後,馬上組織生產。“當時,韓國客戶要求把商品標籤的生產地寫爲‘泰國製造’,說這樣會降低關稅。”抱着爲對方着想的想法,劉經理按要求貨品全部寫成“泰國製造”。
結果正是因爲這個細節,讓劉經理經歷了“一生中到目前爲止最慘痛的教訓”。劉經理的公司發貨以後,韓方不付錢並且要求退貨。雖然劉經理難以接受,但是一時也只能接受退貨的局面。
這時問題出現了。由於商品標籤上寫的是“泰國製造”,而自己的提貨單上寫的是“中國製造”,雖然提貨單還在中國企業手中,但由於標籤生產地與提貨單上面寫的“中國製造”不符,無法退貨。雖幾經申訴,韓國海關方面就是不給退貨。最終,這筆貨物認定爲“無主貨物”,並以低價予以拍賣。
此前,時代週報記者在浙江台州、溫州採訪造船企業時,不少企業的負責人也向記者表述過類似遭遇。“不少船已經造好了,可是那些外企卻跑單了,結果幾千萬的船隻能砸在自己的手裏。”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楊紹順說。
類似事情同樣發生在其他產業領域。今年4月,上饒市檢驗檢疫局公佈了由該部門查出的一起進口銅精礦商業欺詐案例。
據瞭解,該批貨物由某公司向上饒檢驗檢疫局報檢,貨物採用23個集裝箱從原產國羅馬尼亞的康斯坦薩港運抵上饒無水港,擬用於銅冶煉及深加工。境外公司裝運前品質證書證明貨物主含量爲:銅22.7799%,金6.6093克/噸,銀306.653克/噸,經檢驗,實際爲:銅6.63%,金2.89克/噸,銀91.2克/噸。礦的“含金量”一半都不到,屬典型外貿欺詐事件。
事實上,上述情況並非個案。據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05年以前,中國出口企業因爲外國進口企業賴賬而發生的損失已經超過了1000億美元,此後每年都以150億-170億美元的數量遞增。
此外,2011年5月全球風險諮詢企業Kroll公佈一份報告顯示:98%的中國被調查企業在去年至少遭受過一次欺詐行爲,中國已經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爲企業遭受欺詐行爲最多的國家。
而Kroll公佈的2010-2011年度《全球反欺詐年度報告》還顯示,中國遭遇的欺詐行爲有44%是由供應商和客戶實施的,而對合作夥伴、客戶進行過盡職調查的中國企業數量比例爲38%,遠低於全球平均50%的水平。報告還特別提到,對中國企業賴賬的企業歐美佔五成以上。
“國際投資環境已經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規範。打算‘走出去’或者已經‘走出去’的企業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一現狀,既要嚴格遵守國外法律,履行社會責任,又要高度提高警惕,因爲國外的詐騙也是不勝枚舉,中國企業也要提防在海外遭遇詐騙等事件。”王志樂說。
杜絕雙面欺詐
業內人士提醒說,在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的今天,中企“黑名單”無疑敲響了我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新警鐘。
的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步伐近兩年明顯加快。商務部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中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17個國家和地區的2407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達到了422億美元,同比增長了52.8%。
商務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張國慶對此表示,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企業走出去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無論是規模還是質量水平都上了新臺階。這個巨大的境外企業羣體積極開展與駐在國的投資合作,爲當地經濟、社會、民生和產業發展做出了貢獻。
“但另一方面,我國企業在境外發展,面對的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市場條件和差異很大的國別環境,如何在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生存發展並與當地企業和諧相處,企業的成功經營是一個方面,企業的文化建設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我國境外企業的文化建設與之相比,尚有不足與差距,亟需充實內涵、提高素質、注重建設、加強引導。”張國慶說。
“對於中國企業來說,首先是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遵紀守法是第一位的,欺詐行爲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容許的。另外,企業一定要注意各項細節,熟悉對方國家的法律規範。如果碰到欺詐行爲,則應該儘快訴諸法律。”胡星斗說。
事實上,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形象等“軟實力”,也日益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今年5月,商務部、中央外宣辦等六個部門和全國工商聯聯合下發了《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若干意見》。這是我國發布的第一份以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爲要求的工作指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