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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溫州市交行黎明支行客戶經理張麗私吞客戶資金近2億元潛逃,我們懸賞20萬元找人。”受害人王先生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道。不過關於涉案金額目前沒有得到官方說法。
“張麗推薦給我們一款交行內部的‘理財產品’,專爲還不上銀行貸款的企業墊資,並許諾利息1.5分/月,我們當時心動了。”王先生告訴記者,“從2007年開始運作,一直相安無事,沒想到去年10月23日,人攜款跑了。”
記者從溫州市警方瞭解到,此事已經立案並上網追捕。
交行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張麗已不再是交行的員工,並否認交行參與此事。“張麗利用交行的名聲增加客戶的信任度,此舉屬於個人行爲,與銀行無關。”
銀監會今年5月曾下發文件,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從事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一張《尋人啓事》在網絡上傳播:張麗,37歲,原是溫州市交行黎明支行客戶經理;其丈夫胡海挺也是37歲,溫州市樂清市人。兩人自2011年10月份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如有發現下落者,重金酬謝20萬元。
記者按告示下方留下的聯繫方式找到了受害人王先生,他向記者表示,張麗吸收民間資金近2億元潛逃,自己損失了數百萬元。
“2億元中包括張麗自己的親朋好友累計3000萬元,交行同事累計6000萬元,受害的約有30多人,每人被騙金額從100萬到1000萬元不等。”王先生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透露,“我們已經成立了‘債主委員會’,專門探討應對此次受害事件。”
“早在2007年,張麗遊說我們稱外面民間借貸風險高,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低。於是推薦給我們一款交行內部的‘理財產品’,專爲還不上銀行貸款的企業墊資,並許諾我們利息1.5分/月,我們當時心動了。”王先生告訴記者,“該‘理財產品’從2007年開始運作,每月5日利息到賬,從未延誤。”
“其實她是以更高的利息借給下家,然後月初結算本金利息。”王先生說,“期間我們曾經警覺過,試探着退出100萬元現金,她也很爽快地把資金匯到我們賬上,自此我們更信任她了。”
“沒想到去年10月23日,她丈夫胡海挺告訴我們張麗攜款跑了,三天後胡海挺也跟着人間蒸發。”王先生頗爲懊悔地向記者表示。
王先生告訴記者,在10月23日得知張麗攜款潛逃後,第一時間通知銀行,希望他們協助追回錢款,但卻被銀行告知,“張麗攜款潛逃和交行沒關係,這是你們私人的事情。”
交行溫州市分行辦公室主任陳峯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張麗已不再是交行的員工了,此事與交行沒關係。”位於上海的交行總行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張麗自己作爲中介,爲客戶資金找下家,並利用交行的名聲增加客戶的信任度,屬於個人行爲與交行沒有關係。”
記者向溫州市警方瞭解到,此事已經立案並上網追捕。(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