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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牌首月58405人爭10907張車牌!記者昨天從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獲悉,根據各部門對申請者資格審覈結果,全市共有64866名個人/單位申請8月份的新車上牌指標。其中,58405宗通過資格審覈,可以參加分別將於明後天舉行的首次搖號和競價,資格審覈通過率超過90%。根據計劃,在推行“限牌新政”的第一個月內,全市將產生10907個新車上牌指標。其中,6544個車牌指標將通過搖號方式決出,4653個車牌指標通過競價方式產生。兩者相比,首月申請者總體成功率爲18.6%,近6人爭一車牌。
據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自8月1日零時起,廣州推出網上申請電話預約申請兩種方式,方便市民及單位申領中小客車指標。
64866人申請8月上牌指標,9成通過資格審查
截至8月8日24時,共有64866宗申請人(單位)通過網上和電話預約申請兩種方式,遞交了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其中,通過網上辦理的申請者佔到了全部申請的98%。上述申請人的報名申請資料經過市公安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8個部門聯合審覈,最終有58405宗通過了資格審覈,可以參加分別於本月27日和28日舉行的搖號和競價環節。本期資格審覈通過率(資格審覈通過數/申請受理數)超過了90%。
記者瞭解到,首次新車上牌指標的搖號工作將定於8月27日舉行,單位車牌及個人車牌指標的搖號工作將在同一天分開組織。屆時,將搖號抽出新能源及環保節能轎車牌照指標1090個——其中單位指標130個,個人指標960個;搖號抽出普通轎車增量指標5454個——其中單位指標654個,個人指標4800個。如果加上8月28日即將通過競價方式產生的4363個車牌增量指標,今年8月,在廣州限牌新政實施的第一個月內,廣州將總計產生10907個新車上牌指標。其中,單位車牌指標1307個,個人車牌指標9600個。
對於坊間非常關注的“本期參與競價的人數有多少?”問題,市指標辦相關負責人也給出瞭解釋。該負責人表示,參照招標投標的有關規定,爲不影響競價的公平性,真實反映競價車牌指標的合理價值,他們將暫不公佈申請競價和通過競價資格審覈的人數。不過,待本期車牌指標配置結束後,有關數據將會對外公佈。
申請人填錯報名資料可修改後再提交申請
昨天,市指標辦再次向廣大市民,尤其是想要申請指標新車上牌的市民發出提醒。從昨天起,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將在指定網站(jtzl.gzjt.gov.cn)會提供申請當月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的申請人(單位)資格審覈結果的查詢服務,申請人(單位)可通過網站進行結果查詢。
市指標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市8個相關職能部門對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人(單位)資格審覈中,部分申請人(單位)由於填報信息不符合要求導致未能通過資格審覈。究其原因很可能是申請人自身填報資料不準確造成的。
對此,市指標辦相關負責人提醒未通過資格審覈的申請人,通過網站登錄系統後,請首先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再次檢查自己是否按要求規範、準確填報申請信息,如果填寫有誤,可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並再次提交申請。8個聯審職能部門會對申請人(單位)資料再次審覈,並在次月公佈審覈結果。
本月未中籤的有效編碼將自動轉入下次搖號/競價
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在本次搖號及競價活動中,單位有效編碼參與搖號或競價而未成功中籤取得車牌指標的,其有效編碼可保留至當年12月31日,在保留期內自動轉入下一次配置。在保留期滿後,該有效編碼自動失效,需要申請新車上牌指標的單位應當重新申請。而個人有效編碼經搖號或競價而未能成功中籤取得車牌指標的,其有效編碼可保留3個月,在保留期內自動轉入下一次配置。在保留期滿後,申請者個人如需要延長有效期,還可以在保留期滿前,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在指定的對外辦公窗口進行確認,延長有效期3個月。延長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延長有效期的,還可以在延長有效期滿前再次確認,再次獲得3個月的延長有效期,最後一次延長有效期不得超過本次《試行辦法》有效期。
申請下月指標者
9月8日前可報名
在《試行辦法》有效期內,當月9日零時起至次月8日24時申請人遞交中小客車指標申請,且通過審覈的,將會安排在次月的搖號或競價。
如果個人和單位要申請9月份的中小客車增量指標,可於8月9日至9月8日之間,按組織機構代碼或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尾號對應單雙日(尾號是0或者非數字的雙日申請),繼續通過登錄jtzl.gzjt.gov.cn指定網址遞交申請,對不具備上網條件的,也可通過撥打我市11185、12580、114、116114及96900等5個熱線電話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後,按照預約短信告知的窗口和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窗口辦理申請業務。從時間及便捷性方面考慮,網上申請仍然是首選。
申請成功不買車
今後不得再申請
對於搖號或競價成功的單位及個人,《試行辦法》要求他們,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辦理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完成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視爲自動放棄指標。已獲得增量指標的個人及單位,因逾期沒有辦理車輛登記造成指標作廢,在試行辦法有效期內,將不能再次申請參加搖號或競價獲得增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