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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對職工持股計劃給予了積極評價。他認爲,這項制度對資本市場發展是一件好事,對推動金融業更好地爲實體經濟服務也具有積極的意義。從道理上說,應爲職工持股計劃提供一些政策鼓勵,如稅收優惠等,以促進其發展。
周小川指出,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在體現人民權利方面確實有這種需要,新形勢下公有制實現方式和收入分配原則的需要,都爲提出、設計和推進職工持股計劃奠定了基礎,同時也提出了需求。
“對於職工持股計劃,過去所出現的錯誤是一些初級錯誤,當前外部條件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可以再做些研究和探討,形成比較好的設計,使之在執行和管理上較爲嚴密,在最終出臺時就能夠減少失誤和出問題的可能性。”周小川稱,這樣,不管對於這項制度本身還是對於資本市場發展,都將是一件好事。
周小川認爲,職工持股計劃可以包括下面兩種交易方式:一是讓職工用工資、獎金來購買股票,即必須通過真金白銀的現金來購買,而不是像過去那樣採取分配的形式。這麼做總體看比較可靠,出問題的可能性小一些。具體操作上,對於是否要找委託機構的問題,有人建議通過工會或者是成立一個專門的職工持股基金,也有人認爲不必集中起來實施。這方面可以作進一步研究,需要找一條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出路。
還有一種交易方式是股票期權。期權激勵有很多的優點,但如果會計上處理不當,就可能給舞弊行爲帶來機會。對此,國際會計準則進行了修正,提出了一些新的規定,明確要按公允價值的方法來計量。我國也接受了這些新的規定,在一些境外上市公司執行期權激勵時已採用了新做法。不過,當前用的比較多的主要還是針對高管人員的期權激勵,有待在職工持股計劃方面進一步運用。
具體做法上,通常是當期給高管或者職工一個股權激勵計劃,同時規定一定的年限,在到期後可執行該股權激勵,即按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股權激勵計劃在最後執行時的公允價值在多數情況下與當初確定的價格有較大的差別,如果在幾年的時間內不作必要的會計處理,就容易誘發舞弊行爲。爲此,修訂以後的會計準則要求,對於提供給職工或者高管人員的股票期權,應按公允價值計量,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相應費用。在從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期權存續期內,若後續信息表明可行權股票期權的數量與可行權日不同的,應在資產負債表中予以體現和調整。到期末可以執行時,如果持有人選擇執行,則須按照實際行權的數量確定應轉入的實收資本或股本,從而將股權激勵轉換爲真正的股權。
“應該說,有了這樣的會計處理,舞弊的可能性應會大大減少。”周小川提出,值得研究的問題是,這種會計處理是否還會有漏洞?這還需要通過實踐來檢驗。如果這些改進措施足夠有效的話,就不必對期權激勵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有過大的擔心。此外,還有一些擔心,如實行職工持股計劃是否會導致內幕交易和價格操縱行爲?其實,由於職工持股較爲分散,共謀操縱價格的可能性應當相對較小。利用內部信息的問題,更主要是對高管。另外,各種鎖定期和交易限制也會防止出現這些弊病。
周小川最後強調,職工持股計劃和期權激勵在企業理論和管理實踐中,以至於在金融市場理論和實踐中都可以發揮非常正面的作用,對於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我國企業改革,發展資本市場,推動金融業更好地爲實體經濟服務,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從道理上說,應爲職工持股計劃提供一些政策鼓勵,如稅收優惠等,以促進其發展。當然,這也可能導致政策制定上的複雜性,使好事因受牽扯而被拖延。不管怎樣,在推進這項工作的過程中,需要在制度上作新的定義和完善,使之真正成爲適合國情、行之有效的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