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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出通知,要求中央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由下級或地方接待單位協助安排住宿的,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通知指出了當前公務接待上的一些不正之風——“個別中央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不到定點飯店住宿辦會,向地方單位轉嫁費用負擔,個別地方接待單位超標準接待。”
數百文件管不住接待
“事實上,我國關於公款接待早有規定,中央政府已發了數百個文件,但從效果來看,基本沒有實質效果。”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教授告訴記者,中央單位不執行標準,向地方轉移差旅費;地方政府超標接待,大吃大喝之風盛行已成爲公務接待的常態。
“根本原因在於,我國在公款招待制度細節設計上不到位、力度還不夠,政府治理不正之風的決心和意志也很重要。”他強調。
“政府開會企業買單,上級開會下級買單。”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周立向記者描述地方政府接待的現狀。
“中央領導到地方去,地方政府不可能不接待;省裏領導到市裏去,市裏也不可能不接待。”不只是中央到地方,但凡上級到下級去都會發生公款招待不合理現象。王雍君說。
周立曾掛職地方政府,他向記者說到這樣的故事:一個農村基層幹部接待某縣長,買根草繩多少錢,殺牛一隻多少錢……其實不過是下級藉機會花掉了錢,並美其名曰“接待上級”。
“公務和私務不能沒有邊界。”王雍君表示,以前地方政府也擔心,怕接待不好上級,弄不到項目,有心理負擔;現在有些接待費用直接納入上級撥款,成爲上下“一種交易”。
周立認爲,中央出臺新規定,對下去的官員也是一個提醒:下級政府的正常接待體現的是按規矩辦事。
老規定與實際嚴重脫節
事實上,中央早有制定對中央單位下地方的差旅費等標準。2007年開始實行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人員住宿主要以各地區、各單位的內部賓館、招待所爲主。
在職級的標準上,“按照副部長級人員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準以下憑據報銷。”
標準早有制定,現實則呈現另一番景象。王雍君表示,刨除標準是否過低的因素,單單就許多地方政府五星級酒店招待大小官員這一項,就已經大大超標了。
觀察此次財政部發出制定的十項要求,公款招待在施行程序上,有了新的規定。如“中央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應當到定點飯店住宿,出差前應當事先預訂出差定點飯店。”
“委託下級或地方接待單位協助安排會議的,應當以書面文件事先通知接待單位,明確會議的有關要求及開支標準。”
定點飯店,事先預訂,書面文件通知……“不管是出差還是舉辦會議,此次規定在公務接待程序上有了新意。”周立說。
細讀規定還可以發現,制定的公款招待細則規制方面,8條針對中央和地方的規定中,有6條是對中央黨政機關,即對被接待方提出要求。例如中央黨政機關“應及時結算會議費,不得向下級或地方接待單位轉嫁會議費負擔”。
王雍君表示,這說明,中央已注意到,此前黨政機關通過拖延結算時間,來轉嫁差旅伙食費用的做法比較普遍。
“軟規定”還需“硬執行”
周立認爲,只有公開才能執行,推動信息公開,將公款招待納入“三公”經費範圍,接受人民監督。
事實上,國家一直提倡反腐倡廉,但公款接待亂象久治不愈。周立說,“觀察規定的變化,可以看出,政府正由概念標準向執行層面推進,從而控制接待成本超標等現象”。
“如果要根治公款接待等“三公”經費的不正之風,根本上來說,應該取消‘接待’這一說。”王雍君強調說,誰出差誰負擔費用,地方政府沒有這個義務負擔。
他向記者描述,在有些地方,基層經費緊張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特別在一些旅遊資源比較發達的地方,地方政府官員對上級的招待安排應接不暇。“這不僅僅是公款招待的問題了。”
王雍君在一些細節規制上,提出了更“硬”的建議,他反問道,“如果所有菸酒等都規定不能開發票,那麼官員也就沒有可以報銷的東西了吧?”
實實在在的公務費用可以分列出來,可進行“事件管理”。王雍君補充說,“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接待了誰。”如此公開,在政府體系內監督,讓媒體監督,同時,可以讓財政、紀委等相關部門備案,合力共治公款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