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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陽8月25日電(吳揚董飛)河南南陽市臥龍區安皋鎮一村民從未在信用社貸過款,前不久卻被告知他在15年前貸款至今未還。後相關信用社迴應稱,此係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不過,據發放此筆貸款的信用社工作人員稱,此貸款基本上成“死貸”,也就是說,錢收不回來了。
南陽市臥龍區安皋鎮村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稱:8月7日上午,他去南陽市宛城區慄河鄉農村信用社爲親戚辦理貸款擔保時,被該信用社工作人員告知自己曾於1998年在南陽市宛城區高廟鄉農村信用社貸款26100元,至今未還。因有不良信用記錄,不能爲他人貸款作擔保。”
後,宛城區高廟鄉農村信用社迴應稱,此係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該信用社習主任告訴記者,得知臥龍區安皋鎮村民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後,信用社立即進行了調查,還到派出所查閱了相關戶籍,最後終於找到了真正的貸款人爲“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雷莊村李某”。新店鄉李某與安皋鎮李某兩人名字一樣。是工作人員在錄入身份證號碼時將安皋李某的身份證號碼錄在新店鄉李某名下,屬於關聯性錯誤。
據介紹,經辦這筆貸款的是高廟信鄉農村信用社原工作人員楊全林,楊目前在當地另一家農村信用社工作。楊全林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這筆貸款真正的貸款人是新店鄉雷莊村李某。李某現年60歲左右,已經失蹤多年,這筆貸款已基本上成“死貸”,估計很難要回來了
一曾在農村信用社工作的信貸員私下對記者說,農村信用社常常有給農民貸款的優惠政策,因此利用失蹤農民“貸款”是信用社工作人員套取金現的一種手段。人找不着了,貸款成“死貸”,損失由國家扛着。
記者在網上搜索“被貸款”三個字發現,農民莫明其妙“被貸款”的情況在國內其他地方也曾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