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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就三星電子與蘋果公司之間的專利糾紛做出裁決,認爲蘋果和三星互相侵犯對方專利,雙方必須互相支付賠償金。與此同時,這兩大手機巨頭在美國法庭的較量仍在繼續,一個由9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將於近期對此案做出裁決。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決,蘋果侵犯了三星電子的兩項通信技術專利,同時,三星也侵犯了蘋果跳回畫面(bounce-back)的一項專利。法院要求蘋果公司爲其侵犯的每項專利支付2000萬韓元(1美元約合1134.7韓元)賠償金。三星則被責令支付2500萬韓元賠償金。法院還禁止蘋果iPhone 4和iPad 2以及三星公司的Galaxy S、Galaxy SII和Galaxy Nexus智能手機在韓國銷售。路透社分析認爲,鑑於韓國市場較小的規模,賠償和禁售措施不會對兩公司產生太大影響。
美國《華爾街日報》24日評論稱,上述裁決的象徵意義要大於實際意義,因爲從這兩家公司在全球範圍內展開的這場專利大戰來看,誰都沒有佔上風。美國和澳大利亞的法院本月將對此案進行裁決,隨後還有9個國家也參與其中。
蘋果公司去年4月在一家美國法院就專利權被侵犯一事提起訴訟,從而拉開與三星的交鋒。本週,三星和蘋果在美國法庭已各自提交了閉庭陳述,最後的裁決掌握在9名陪審員手中。路透社評論認爲,三星和蘋果兩大技術巨頭陷入了全球範圍的專利之爭。這反映了該行業企業對技術霸權的競爭之激烈已經到了白熱化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