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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8月24日專電(記者王俊祿韋慧)記者24日從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獲悉,自去年6月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以來,浙江省累計撤銷或停止34個收費公路項目、站點,11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取消合併收取普通公路車輛通行費,62個公路收費站停止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費。
今年浙江省開展了“收費公路陽光收費”活動,全省通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此次共計減少收費公路里程約528公里,爲社會車輛節約通行費約4.2億元,實現了公路收費站無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費等非公路收費項目。溫州、舟山兩個地級市實現普通公路無收費。
此外,收費公路進一步完善了通行費標準,推進“收費項目、收費站點、收費單位、收費期限、項目性質、收費標準”的“六公開”,在收費站顯著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浙江境內高速公路實施“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完善通行計費方法、完成客車成型標準分類”三項調整,收費體系日趨規範。自今年5月15日起,全省明確高速公路計費組成,即車輛通行費=車次費+車公里費率×車輛實際行駛里程數+隧道(橋樑)疊加的通行費。同時,完善車輛通行費尾數進位方法,車輛通行費以5元爲單位計費,2.5元(含)以下歸零,2.5元-7.5元(含)歸爲5元,7.5元以上進爲10元。
記者瞭解到,浙江省交通運輸部門還積極採取措施保障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高效,自2005年實施“綠色通道”以來,已爲鮮活農產品車輛減免通行費30.4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