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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陸小姐最近有點煩:手裏的信用卡換也不是,不換也不是,讓她很鬱悶。鬱悶源於不久前在一家娛樂場所刷了信用卡消費。
銀行忽來電,促加密或換卡
陸小姐告訴記者:不久前請朋友去唱K,之後用廣發銀行信用卡付了賬。第二天,廣發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打電話,問她是否在娛樂場所消費過,並說由於可能涉及風險,建議她要麼給現有的卡增設密碼,要麼換一張新卡。“我平時都是憑簽名消費的,現在突然叫我加密碼,聽說加了密碼後一旦出問題持卡人就要承擔所有責任,銀行就不管了。銀行非要我加密,是不是想推卸責任?如果不加密碼就得換卡,不是更麻煩?”陸小姐還覺得,她所去的那家娛樂場所是比較正規的商戶,自己常去消費,那是不是以後去一次就要換一次卡?
並非推責任,是爲堵截風險
記者就此事向廣發銀行諮詢,該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銀行這麼做“的確是從風險角度出發,也是爲了保障持卡人的資金安全”。
該人士解釋,銀行後臺監測部門會實時監測信用卡交易,一旦發現持卡人在存在風險的商戶消費過,就會致電持卡人,建議其對沒有密碼的信用卡增設密碼,有密碼的就更改密碼或者換卡,儘可能提前將風險堵截,“陸小姐這個案例,風險商戶未必就一定是她此前剛去光顧過的那一家,但她的卡肯定是被監測到在風險商戶使用過了,所以我們纔會給她打這個電話。否則,銀行是不會平白無故就要求客戶加密碼或者換卡的”。
那爲何一定要加密碼?該人士稱:“過往確實有一些案例,是由於持卡人沒有妥善保管密碼而承擔了大部分責任,但實際上,根據我們的測算,添加密碼後就相當於多一重安全保障。若在日常消費中持卡人能注意用卡安全,密碼被偷盜的可能性較小,即便丟了卡,對方不知道你密碼,也不能盜刷。但若是僅憑簽名,則可能被仿冒,讓盜刷真實發生,即使後續能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整個過程也會比較耗費精力。所以,兩者比較,將風險提前堵截在密碼‘大門’之前,仍是一個好的選擇。”
密碼加簽名,會更安全一些
實際上,陸小姐所遇到的問題並非個案,“到底是憑密碼安全還是憑簽名安全”早已引起持卡人的廣泛關注。
銀行人士表示,這兩種方式其實各有利弊,不過是風險前置和後置的問題。設置了密碼,將風險提前阻擋,但一旦被盜刷,在責任認定上確實更難一些,持卡人擔責多少不好說;僅憑簽名,失卡後容易被盜刷,但簽名是否被仿冒相對容易判定,最終可能銀行、商戶、持卡人三方共同擔責,損失也許會小一些。“但不管哪種方式,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碼,注意用卡安全才是根本之道。”銀行人士還建議,綜合來看,選擇“密碼+簽名”的多重保障模式會更安全一些。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銀行推出的“掛失前失卡保障計劃”更多的是針對僅憑簽名消費的信用卡,從這個角度來說,“僅憑簽名”似乎多一重“事後”保障。
設密碼與否,出事自證清白
可喜的是,針對這個熱點問題,廣東省高院在本月初以三大銀行卡糾紛典型案例給出明確指引,並對時下克隆卡糾紛明確兩點原則:只要是克隆卡,銀行須擔責一半以上,無密碼信用卡若用戶保管不善也應擔責。有密碼,用戶要自證清白;無密碼,銀行要自證清白。
此外據媒體報道稱,廣東省高院澄清“銀行卡不設密碼被克隆持卡人無需擔責”是誤讀。根據省高院的指引,對設置了密碼的銀行卡,持卡人對密碼的泄露沒有過錯的,對銀行卡賬戶內資金損失一般不承擔責任;持卡人用卡不規範足以導致密碼泄露的,一般應當在50%的範圍內承擔責任;對於未設密碼的銀行卡被僞造後交易的,髮卡行如辦卡過程中履行了不設定密碼後果和風險的提示義務,持卡人需承擔不超過卡內資金損失50%的責任。
(報料人陸小姐,三等獎100元)
劉薇、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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