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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發文細化基金使用辦法
今年4月,機場建設費“變身”爲民航發展基金的一部分,當時廣受外界質疑,認爲是“換湯不換藥”,該基金的透明度也受到質疑。近日,民航局、財政部聯合發佈實施《民航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管理暫行辦法》及《民航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對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進行明確和細化。
基金使用透明度曾廣受置疑
據瞭解,民航發展基金的前身爲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建設基金,前者由廣大旅客繳納,後者主要由航空公司等繳納。這筆費用徵收了20年,但其合理性一直廣受外界詬病。
今年4月,財政部曾發佈《民航發展基金徵改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機場建設費“變身”爲民航發展基金的一部分。更名之後,外界認爲是“換湯不換藥”。
業內人士和部分專家對該基金持肯定態度,他們認爲20年來這筆費用的徵收對中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和中國民航近年來的飛速發展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民航局的相關領導在公開論壇上也表示,民航建設對於中國經濟特別是地方經濟的帶動效應遠遠無法用建設成本估算,民航發展基金在其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專家同時認爲,歷史上這筆費用的使用太缺乏透明度,沒有明確公開的使用辦法和信息公開披露機制,這是受外界詬病的主因。
民航發展基金使用進一步細化
日前發佈的兩個《辦法》可以說是對此前民航發展基金總體管理辦法的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其中明確規定使用工作前期費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民航發展基金規定用途,具體項目範圍包括安全項目,機場項目,空管項目,科技進步、高新技術等國家和民航局重點扶持的產業發展項目,民航直屬院校、科研機構基礎設施項目,飛行校驗、應急救援、適航審定等。前期費支出範圍涵蓋勘察、選址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前期工作的標底編制及招標代理費,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費,諮詢評審費以及技術圖書資料費等。考慮到部分單位項目實施的實際困難,確保項目前期工作順利開展所必需的與土地使用相關的費用也納入到前期費支出範圍。
而專項資金具體用途包括民航節能技術改造,節能產品及新能源應用,新能源及節能地面保障車輛購置及改造,航路優化項目建設,機場廢棄物、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設施改造,民航節能減排標準、統計、監測考覈體系建設,民航局節能減排項目評審、驗收、監督檢查和基礎性、戰略性課題研究等領域。(記者譚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