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北京8月9日電(記者朱立毅)記者9日從國家認監委獲悉,新版《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實施1個多月來,有機產品認證監管進一步加嚴,截至8月6日,各認證機構已按規定向獲證企業發放新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達2億多枚。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規定,除現場採摘銷售的果蔬類有機產品、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無法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的散裝或裸裝產品,以及鮮活動物產品外,獲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在獲證產品或者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對於目前市場上自稱是“有機產品”但未加貼有機認證標誌的產品,屬於違規行爲,消費者可撥打12365、12315向當地質檢或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針對市場上仍在流通的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規定,7月1日後出廠銷售的獲證產品必須使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同時標識有機碼和認證機構信息。7月1日以前已出廠銷售使用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的有機產品,仍允許流通。
國家認監委提醒,消費者可以根據有機碼的編號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備案管理系統上查詢有機產品的真僞及對應的每張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獲證產品和生產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