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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電視劇啓發才郵寄子彈的,我就是想試試。”邵某採用快遞的方式寄送恐嚇信和子彈,企圖勒索一名女董事長的鉅額錢款,結果被警方抓獲。
今天上午,被控敲詐勒索罪的邵某在西城法院受審。
2012年1月,擔任聯防隊員的邵某覺得掙的錢太少,就辭職回老家過年。2月中旬邵某重返北京,卻一直找不到稱心如意的工作,迷茫之際,他想到了用郵寄子彈來敲詐的歪點子。
邵某詳細研究了一下之前撿到的通訊錄,根據登記的信息,認爲通訊錄上的女董事長王某比較有錢,所以選定王某爲敲詐對象。
3月13日中午,邵某寫好了恐嚇信並快遞給了王某。信的主要內容是向王某索要30萬至100萬元,越多越好,否則就可能對她進行人身傷害,並留下了一個聯繫電話,讓王某考慮好後跟自己聯繫,到時候再告訴她銀行賬號。
快遞寄出後,邵某一直沒等到王某的聯繫。又過了兩天,邵某十分焦急,便給王某發了條短信,內容是:“王董事長您好,還有三天。”
短信發出後至3月17日下午,邵某依然沒有收到王某的回信,他便又給王某發了條短信,“王董事長您好,還有兩天。”
當晚,邵某沒有等到王某的聯繫,但等到了辦案民警。
庭審現場
被告人稱作案系受電視劇啓發
今天上午,邵某當庭表示認罪,對檢方指控沒有提出異議。
用於恐嚇的子彈從何而來?據邵某說,2011年11月,他在北京某村擔任聯防隊員,巡邏時偶然在路邊撿到一顆子彈,當時沒多想,他就把子彈收了起來。
在解釋自己的犯罪動機時,邵某給出的理由頗爲荒唐,他說曾在電視劇裏看到這樣一段劇情:八路軍向地主家的院子裏扔了一顆子彈,地主就給了對方兩袋麪粉。
“我手裏正好有一顆子彈,所以突然受到了啓發。”邵某說,他覺得這種方法很管用,於是就開始預謀作案。
爲了能夠避開快遞公司的核查,邵某將恐嚇信和子彈裝在信封裏,並把信封夾在兩本厚雜誌中給事主王某寄了過去。
截至發稿時,該案仍在審理中。(記者王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