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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9日電(記者徐蕊、韓潔)財政部9日發佈公告稱,根據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安排,財政部決定代理髮行2012年北京、山西、黑龍江、江蘇、福建、寧夏、青海省(區、市)地方政府債券(三期),計劃發行面值爲239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爲239億元。
根據公告,本期債券中,北京、山西、黑龍江、江蘇、福建、寧夏、青海省(區、市)額度分別爲34億元、33億元、41億元、55億元、30億元、16億元、30億元。各省(區、市)額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三期)名稱合併發行、合併託管上市交易。
本期債券期限3年,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爲2.75%,2012年7月10日開始發行並計息,7月12日發行結束,7月16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債券爲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爲每年的7月10日(節假日順延),2015年7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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