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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7月2日電(記者烏夢達、葉前)廣東省高院2日披露,持續兩年之久的IPAD商標糾紛一案最終以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與商標持有人深圳唯冠達成調解協議。業內人士認爲,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蘋果花錢消災,唯冠拿錢還債。
息戰:IPAD商標6000萬美元過戶蘋果
7月2日,廣東省高院對外通報,已於6月25日向唯冠和蘋果兩家公司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目前該調解書已正式生效。根據協議書內容,蘋果公司已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並向法院申請執行該協議,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於7月2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廣東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意味着,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得到解決。
這起訴訟曠日持久,2009年唯冠電子股份公司(唯冠臺北)以3.5萬英鎊的價格將“IPAD”商標轉讓給英國IP公司,而IP公司正是蘋果僱傭爲其購買IPAD商標的項目公司。但當蘋果2010年“理直氣壯”要求唯冠深圳公司過戶其持有的大陸“IPAD”商標時,卻被深圳唯冠告知該商標是自己的,唯冠臺北無權轉讓。
之後,雙方就商標權屬展開了訴訟大戰。2010年蘋果以深圳唯冠不執行其與臺灣唯冠電子股份公司達成的商標轉讓協議爲由,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但一審被駁回。
與此爭鋒相對,深圳唯冠也在上海、美國、惠州等地展開多起訴訟,就蘋果涉嫌侵權,違規售賣“iPad”產品起訴。
今年2月29日,雙方商標權屬糾紛案二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經歷4個月的審理和調解,雙方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達成600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向記者表示,在這一和解簽訂後,蘋果和唯冠歷時兩年多的訴訟戰最終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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