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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7月2日電(記者龔雯、高少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宣佈,蘋果公司已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蘋果將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業內人士稱,這是國內所涉金額最高的一起知識產權案,對國內外企業在中國市場佈局敲響了警鐘。
一字億元的天價和解金
6月25日,廣東高院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正式生效。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並於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意味着,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6000萬美元,相當於3.8億元,也就是1個字母將近1億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額在國內知識產權業內是史無前例的。”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說,這無論是給國內企業還是跨國巨鱷都敲響了警鐘,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企業做重大經營決策中顯得舉足輕重。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佔領說:“從法律上來講,蘋果在本案中比較理虧,原因在於轉讓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誤,但目前的結果,對於蘋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對於雙方都是最好的結果。”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對記者說:“蘋果與深圳唯冠在IPAD商標糾紛一審中願意支付100萬元,二審中願意支付1億元,此次通過廣東高院大量的調解工作,包括創造條件讓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
最終雙方確認以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並簽署了調解協議。“但與深圳唯冠當初4億美元的預期,還相差甚遠。”謝湘輝說。
蘋果或將開售新iPad
雙方和解後,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益將全部轉移給蘋果公司。這意味着,深圳唯冠此前在上海浦東、深圳福田等法院對蘋果公司提起的訴訟,以及在全國向多個工商部門提起過的50-60宗投訴,都將全部撤銷。
謝湘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了這一觀點,並透露目前深圳唯冠已經在着手處理相關工作,並且以後都不會再向蘋果提起任何關於IPAD的訴訟或者投訴。
手機中國聯盟祕書長王豔輝說,蘋果用6000萬美元換一張iPad在大陸銷售的“通行證”,較其今年一季度79億美元,相當於平均每日在中國市場進賬8777萬美元(約合5.5億元),還是很划算的。
記者從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網站上查詢到,由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請的一款型號爲A1430的WCDMA無線數據終端已獲得入網許可,有效期從2012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8日。
截至記者發稿時間,蘋果並沒有對何時在大陸發佈新一代iPad作出表態。
企業須儘快補上知識產權課
蘋果與深圳唯冠的商標糾紛案,只是近年來中外企業間商標訴訟的典型一例。
最近幾年,中外企業知識產權糾紛案不斷增加,甚至有不斷蔓延之勢,如西門子搶注海信商標案、華爲訴摩托羅拉侵犯知識產權案等,相關各方都圍繞知識產權展開過激烈博弈。
古坦科技創始人石安表示,蘋果和深圳唯冠的最終調解對如何提高企業的商標保護意識,尤其是在國際商業環境中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如何合法有效獲取自己的商標權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鑑意義。
陶鑫良也指出,蘋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僅對中小企業帶來啓示,更是對跨國產業巨鱷有着重要影響。此案件的啓示主要有三點:一是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離不開知識產權;二是蘋果當初百密一疏,爲其早期工作不到位付出了鉅額代價;三是案件的背後是利益,雙方商標之爭實質在於市場利益的商戰。
“知識產權雖然看似無形,卻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企業在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過程中若沒有高度重視、謹慎行事,很可能付出慘痛代價。”趙佔領向記者表示,此次蘋果付出的高額和解金,告誡企業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戰略,儘快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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