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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7月2日電(記者烏夢達、葉前、毛一竹)6000萬美元!這是歷時兩年多、引發海內外廣泛關注的唯冠、蘋果“iPad”商標爭議,經法律判決後最終給出的一個關鍵數字。
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已於6月25日向唯冠和蘋果兩家公司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目前該調解書已正式生效。根據協議書內容,蘋果公司已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並向法院申請執行該協議,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於當天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廣東省高院負責人表示,這意味着,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這起訴訟曠日持久。2009年,唯冠電子股份公司(唯冠臺北)以3.5萬英鎊的價格將“iPad”商標轉讓給英國IP公司。而IP公司正是蘋果僱傭爲其購買iPad商標的項目公司。
但當蘋果2010年“理直氣壯”要求唯冠深圳公司過戶其持有的大陸“iPad”商標時,卻被深圳唯冠告知該商標是自己的,唯冠臺北無權轉讓,蘋果不能收到“自己沒付錢買過的東西”,即便唯冠深圳和唯冠臺北之間的密切關係,“但根據法律,父親也無權變賣孩子的財產。”唯冠辯護律師謝湘輝如是告訴記者。
之後,雙方就商標權屬展開了訴訟大戰:隨後,2010年蘋果以深圳不執行其與臺灣唯冠電子股份公司達成的商標轉讓協議爲由,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但一審被駁回。
不甘示弱的唯冠也在上海、美國、惠州等地提起多起訴訟,就蘋果涉嫌侵權,違規售賣“IPAD”產品起訴。
2月29日,雙方商標權屬糾紛案二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經歷4個月的審理和調解,雙方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達成600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
而6000萬美元,按當前匯率折算約爲3.8億元人民幣,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謝惠加表示,一個是負債累累、瀕臨破產的唯冠,一個是全球市值第一、風頭一時無兩的蘋果,最終大象敗給螞蟻,看似離奇,恰恰證明了知識產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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