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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李某犯下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永川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
土石方工作人員
宣稱穩賺不賠
李某原本是一名機械化土石方工程處的工作人員,在土石方工程方面可謂是一個高手。
李某得知買賣期貨可能獲得巨大效益後,開始投身於其中。可是,期貨市場的瞬息萬變,李某不但沒賺錢,反倒虧損不少。
但是,每每有土石方工程老闆問他炒期貨炒得咋樣時,李某從不說虧損的事,只講自己對期貨如何精通,鼓吹自己穩賺不賠,獲得了巨大的收益。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樣,一傳十,十傳百,李某逐漸在大家心目中樹立起了期貨高手的形象。
自詡期貨高手
引誘老闆投資
2007年下半年,李某決定找錢翻本。
他在機械化土石方工程處工作,結識不少建築行業的老闆。他以高息回報爲誘餌,向他們承諾按照所出資金4%~10%的比例按期支付利息。
2009年,胡老闆到李某所在的工程處去聯繫工作時,遇到了李某。李某說,期貨的投資年回報率很高,他對炒期貨很有一套,很多人都拿錢給他在幫忙炒,賺了很多錢,如果胡老闆想賺錢,也可以拿錢給他,他保證賺錢。
胡老闆先後7次,將2400萬元交給了李某。
從事經貿生意的黃老闆擔心有風險,起初不敢交錢給李某。可看到那些交了投資款的人每月都收到了高額利息,他也開始心癢癢起來,轉給了李某100萬元。李某承諾按7%的比例支付月息,並於2010年10月、11月、12月支付了利息18.5萬元。
高息誘騙公衆
49人上當受騙
爲了維持自己的誠實可信形象,李某收取資金時一般會當場出具收條,有時投資人交款時他不在,他也會委託其他人代爲保管,拿到錢後再出具收條。
隨着李某的名氣越來越大,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動找到李某要求加入。
到了後期,李某投資虧損、將資金用於購買房屋、高消費等,導致週轉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漸漸不能按時返還利息。2010年初,資金鍊徹底斷裂,黃老闆等人陸續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0年5月29日,李某在雲南省建水縣曲江鎮落網。截止此時,李某先後從49個老闆手中吸收資金達1.5億元。由於炒期貨虧損和高消費,不能償還的資金達5000萬元。
6月18日,因用遠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爲誘餌的方法,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1.5446億元,李某犯下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永川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
宣判後,李某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又見龐氏騙局
辦案法官介紹,很多生意場上的人都知道龐氏騙局,這是一種最古老和最常見的投資詐騙,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錢。
法官表示,李某的騙術其實很簡單,他一直用龐氏騙局來維持資金運轉。很多老闆看到李某給的高利息回報,認爲李某確實有能耐,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很多生意場上身經百戰的老闆,就這樣栽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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