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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職工須優先漲薪,否則,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倡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今天,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該市201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指出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平均水平(即基準線)爲11.5%;最高水平(即上線或預警線)爲16.5%;最低水平(即下線)爲4.5%。同時提出,一線職工須優先漲薪,否則,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倡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據介紹,2012年北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依照慣例由基準線、上線(又稱爲預警線)、下線三條線構成。這三條線分別對應企業工資增長的平均、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導意見: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基準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長較快,2012年預計效益增長依然較快的企業,原則上應低於上線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效益情況與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對於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該市最低工資標準。
該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業應着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工資增長緩慢的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上述崗位人員工資增幅應不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上述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
同時,該市人力社保局還表示,各類企業應當參照發佈的工資指導線等政策,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着重體現勞動生產要素在分配中的價值,使職工工資水平隨企業利潤增長較快提高,建立正常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如企業職工工資漲幅未達下線,可通過所在企業工會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與企業管理者進行協商。對於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也可參照這一工資指導線調整工資。(記者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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