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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美金要砸暈小老闆
西城檢察院今天披露,一種新穎的詐騙犯罪近年在西城、東城、豐臺等地顯現。騙子們謊稱可以聯繫到財團,能夠提供大額存單等用作資金證明或融資擔保。專門尋找那些亟待融資的中小企業爲對象,僞造大額存單,騙取融資運作費等。
“我的一個朋友幫我做過融資,他向中國銀行總行報了我的身份證、護照等,還報了一些國外財團的材料,大約半個月國外財團就以我個人名義在中國銀行總行存入10個億的美金,還給我送來了3000萬美金的存單。現在我就有資格做國際銀行間證券買賣交易計劃了。”
這就是騙子王某給自己編造的資金增值神話,雖說讓人聽着一頭霧水,甚至有些“懸乎”,但時間、地點、人物一應俱全,又涉及神祕的“國外財團”,這樣的謊言對於急需資金的企業主來講卻有着十足的吸引力。王某就利用“國外財團”的說辭,僞造大額存單,以能爲揚州某公司融資提供300萬美金存單做抵押爲由,騙了100萬元。目前,王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被西城檢察院批捕。
三年來,西城檢察院辦理的利用大額存單進行融資詐騙的案件中,都存在“國外財團”、“國民黨遺留財團”等子虛烏有的幌子。而受害者大多是中小企業經營者,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由於擴大規模、項目投資等需要,急需資金證明或者融資擔保。而中小企業尋求銀行信貸難度高、授信額度低,使得他們不得不轉向地下錢莊借款。這種急切的心理,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融資顧問協議》、《合作協議》、《個人美元定期存單融資協議書》、《提存協議書》,整個過程中還有“律師”作爲見證……上述案件中被騙的公司怎麼也想象不到,在如此規範的形式和程序之下,竟然還是被騙了。
檢察官說,這類詐騙大多帶有規範的經濟活動外觀,符合正常、規範的經濟活動程序,帶有極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容易爲受害方所信任。被害人往往支付所謂的“資金移動費”、“融資運作費”後,或者遭遇犯罪嫌疑人各種理由的搪塞、拖延,到最終聯繫不上嫌疑人才發現被騙,或者拿到所謂的大額存單後,才發現存單系僞造。
檢察官表示,近年來,我國社會民間借貸迅速崛起,地下錢莊暗流涌動。中小企業或個人信貸,由於其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風險高的特點,同時限於難以提供足額擔保,申領銀行貸款難度高,不得不走向民間融資。這已給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帶來潛在威脅。對此,檢察官建議,各大銀行應繼續推出特定的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逐漸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市場。(通訊員馬愛軍文春霞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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