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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16日電(記者吳雨)“明確了監管政策標準,才能督促金融機構積極執行綠色信貸要求。”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16日在新興市場綠色信貸論壇上說。
金融可以有效引導社會資源流向,優化資源配置。專家認爲,在監管部門考覈的“指揮棒”下,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將有助於實體經濟發展轉型,破解我國資源、環境約束的難題。
信息公開有障礙綠色信貸執行待加強
近年來,銀監會和環保部門通力合作,建立信息交換機制,環保部提供企業環境違法、環境審批、清潔生產等信息,銀監會再把信息提供給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爲貸款審查決策的參考依據。
但有專家指出,由於環保部門與金融機構信息溝通欠佳,國家出臺的一系列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指引並未發揮明顯作用。
2011年,雲南曲靖市“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曾有24家環保組織聯名向16家上市銀行發出公開信,希望瞭解哪家銀行爲污染企業雲南陸良化工提供了貸款。但結果是,僅興業銀行和 浦發銀行回覆稱與陸良化工無信貸關係,其他14家銀行無任何迴應。
“只有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環保違法、違規企業名單,企業節能環保信息,開展節能環保認證等工作,才能提高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效率。”王兆星表示,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應儘快建立相關監督機制,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將金融機構實施綠色金融的情況和效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輿論監督,促進金融機構承擔並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副行長劉信義告訴記者,目前銀行業缺乏動態、專業的環保信息,因此難以準確評價企業是否符合“綠色”要求,金融機構迫切希望能與各地方的環保部門信息信息共享,完善環保信息庫。
對此,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表示,今後環保部將進一步做好環境信息交流共享,加快推動分行業的綠色信貸指南。“今後,環保部將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於環境影響較大的企業實施信用等級評價機制,形成一套較爲完整的企業環境信息體系。”
“我們現在缺少全面科學的標準來評價企業對環境影響程度,監管部門需要出臺明確的政策和監管要求,這樣才能更好地約束金融機構,實現真正的‘綠色信貸’。”王兆星隨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銀監會正抓緊時間和相關監管部門制定具體技術標準,並進一步完善監督流程。
他透露,爲確保綠色金融政策落實到位,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銀監會將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制定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政策制度的評估體系和獎懲體系。
“我們將定期對金融機構實施綠色金融的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和評價,並將評估結果作爲金融機構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和高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王兆星說。
其實,今年年初銀監會已經頒佈了《綠色信貸指引》,各地銀監局已督促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推進綠色信貸,支持各地經濟轉型升級。
各地銀監局發佈的數據顯示,一季度,山西省銀行業各類貸款餘額1.2萬億元,其中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型產業發展的信貸6000多億元;福建省轄內中資銀行節能減排貸款餘額達779.63億元;雲南銀行業支持工業領域節能減排主要行業貸款餘額2480.22億元,增長6.02%。
出於風險防控銀行加強綠色意識
“可持續發展和綠色增長對全球來說越來越重要,對於銀行貸款來說,是一個可衡量的機制。對於一個靈活的成功的企業來說,要能夠按照不斷髮生變化的環境對發展方式進行調整。”國際金融公司副總裁馮桂婷在討論會上表示。
目前,“環境與社會風險”已經成爲金融業不容忽視的風險因素,也已經得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普遍關注。
“作爲銀行,我們在審覈貸款時需要考慮,融資企業或項目可能因環境破壞遭受損失而造成銀行資產風險。”劉信義表示,如果銀行貿然進入存在環保隱患的企業或項目,很可能遭遇因環保政策的限制而引起企業停產項目擱置等風險,使銀行陷入兩難境地,因此發展綠色信貸是銀行風險管理的現實需要。
當前,我國綠色信貸正處於起步階段,不少銀行已意識到其巨大的增長潛力,將“綠色盈利”作爲新的利潤增長點。
興業銀行行長李仁杰認爲,由於全球節能減排的迫切需要,相關產業作爲朝陽產業正在推動全球產業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綠色信貸有助於銀行進入增長潛力大的新興領域和企業,建立長期競爭優勢,推動銀行轉變經營模式。
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綠色金融貸款近1300億元,並率先在廣東、湖北、上海等地搭建碳金融業務合作平臺。
(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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