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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專家董崢告訴記者,嚴格意義上來講,信用卡沒有所謂的霸王條款,只是一些規則不太被客戶接受。加之銀行本身不透明,一些規則解釋不清,所以主要問題出在服務上。持卡人一定要在辦卡時,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
2011年10月,楊女士刷卡消費6502元,在賬單到期日,她只往信用卡里存了6500元,把2塊錢的零頭給忘了。事後,她被通知要繳納96.295元的利息。
其實,不止楊女士一人遭遇信用卡收費“怪象”。作爲一種舶來品,信用卡髮卡量從最初的幾百萬張,到如今的近3億張,差不多每5箇中國人就有一張信用卡。與此同時,信用卡霸王條款等話題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衆多持卡人紛紛大倒苦水,稱自己在使用信用卡時,遭遇了種種不公平待遇。現在,我們就來看看信用卡收費有哪些怪象吧。
第一怪:全額罰息
目前,大多數銀行都實行信用卡逾期還款全額罰息的規定,即一旦超過還款最後期限,就算還有1分錢沒還清,髮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據記者瞭解,早在2009年,工行就取消了信用卡全額罰息,採用“部分還款,部分計息”方式。記者獲悉,一些銀行如建行於2011年8月,招行及北京銀行(601169)於2011年11月,也逐步推行“容差還款”政策,也就是把賬單內到期欠款的小額零頭自動滾入下期賬單中。
第二怪:取自個兒的錢也得交手續費
通常,銀行是不鼓勵持卡人往信用卡里存錢的,但如果你有多餘的錢存到了信用卡里,能取出來嗎?拿信用卡取過錢的人都明白,銀行也是要收手續費和利息的,就算你取的是自個兒存的錢,也要支付0.5%至3%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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