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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興興地和朋友一起去茶餐廳吃個飯,沒想到乘興而來卻敗興而歸。因爲結賬時竟被收取每人10元錢的“座位費”,對此,飯店方面事先卻無人告知。4月26日,東方今報記者接到洛陽市民張先生投訴稱,洛陽市西工區新新品茗軒茶餐廳吃飯加收座位費。
【投訴】茶餐廳消費加收“座位費”
“吃碗麪條還要付錢買個座位,簡直是奇聞!”洛陽市民張先生說,4月26日中午12時許,他和一位朋友去洛陽市西工區新新品茗軒茶餐廳吃了碗牛肉炸醬麪,結賬時卻發現被多收了20元。張先生提醒服務員說可能算錯了,服務員說一點都沒錯,因爲每個人要交10元的座位費。
“到餐廳吃飯,餐廳應該提供基本的就餐條件,難道讓客人站着吃,或是蹲着吃?”張先生覺得不可思議。
4月27日中午,東方今報記者趕到洛陽市西工區新新品茗軒茶餐廳,只見門口停滿了車,人來人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包間已坐滿。
對於收取“座位費”一事,該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確實向包間客人每位收取10元的座位費,但包間上午10時到晚上10時不限時間。收費的原因是,來茶餐廳消費的客人是爲了談生意,佔用包間的時間比較長,別的顧客無法使用,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意。如果顧客坐在大廳,是不收座位費的。這名工作人員稱,包間要收取座位費在菜單、茶單上都有提醒。
隨後,東方今報記者拿起菜單發現,最下方確有“包間顧客每位收取10元座位費,不限時間”字樣。
張先生對此解釋並不認同。他說,菜單上的提醒只是擺設,因爲菜單由茶餐館服務員拿着,而且很多人點菜根本不會注意這些東西。
【爭議】這個座位費該不該收
就此,東方今報記者採訪了多位市民,大家說法不一,但大多普遍認爲這種收費不盡合理。
“頭一次聽說,吃飯還要先掏錢買個座位!”市民李先生說,到餐廳就是去消費的,吃飯給飯錢,座位應該是餐飲單位提供服務的最基本條件,難不成還讓大家自己扛着凳子下飯店?
市民肖先生說,一碗麪條12元,收取座位費10元,座位費快趕上面條錢了。如果吃個飯還要收取座位費,那麼坐公交車、出租車豈不是都要收取座位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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