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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北京,一位乘客正在刷公交一卡通。
北京市民對公交一卡通20元押金的質疑已經喊了6年,今天或許是個能等來『說法』的日子。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分別回復王宇稱,4月18日他們會把對公交一卡通信息公開的相關信件寄出。
王宇是北京市民劉巍的代理人。今年2月劉巍不小心將公交卡折斷了一角,導致該卡不能使用,她想退卡,把卡內的180元餘額取出。但工作人員告訴她,餘額可以退,但需辦理手續,然後再過7天纔能取款,20元押金則因卡損壞不能退,且沒有發票。
劉巍和王宇就為這20元較上了真兒,想要一個說法。她們找到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找到北京市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和市審計局,請求公開這筆押金的明細和用途。
自北京市公交一卡通(以下簡稱『一卡通』)2006年5月10日全面啟用以來,對其20元押金的爭議就沒停止過。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3名大學生為此狀告一卡通公司;2007年,律師董正偉又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勝訴,拿到40元賠償金,但法院僅將此作為個案處理;2008年3月,北京市民肖均佑狀告一卡通公司案一審開庭;2008年,董正偉拿著2007年的勝訴調解書又向國家發改委舉報全國一卡通押金問題;6年來,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華磊邦得集團董事長石向陽6次提出提案,建議公開『一卡通』押金使用情況……
盯住這20元押金的一輪輪較真兒就像一場接力長跑,可問題還沒得到解決。現在,換成劉巍和王宇拿起『接力棒』,繼續『死磕』。王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最近有幾個陌生人找來,就為了說一句話:『這是好事,一定要做下去。』
現在,王宇正『期待著收到這封應該已經寄出的信』。
20元不是小賬
促使劉巍拿起『接力棒』的,是工作人員撂下的一句話。
王宇告訴本報記者,劉巍退卡不順後,又拿出100元,要求再辦一張公交卡,20元為押金,80元為充值金額。工作人員只給80元發票,那20元不給收據或憑證。劉巍問為什麼不給20元押金的收費憑證,對方答:『公司規定,發卡押金是不給開發票的,退卡時退回押金。』
而劉巍那張損壞的卡既不給退費,也不給開票據,原因也是一樣:『這是公司的規定。』
『花了錢,索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一個公司的規定,難道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劉巍想不通。
她更想知道的是,20元被白白拿走,卻得不到任何收據、發票,對於北京市這個2000多萬人口的特大城市,在幾乎人手一卡的情況下,有多少資金將處在政府監管之外?這些資金又被用在了何處?受益人是誰?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發放公交一卡通4000萬張。劉巍認為,按每張卡繳納20元押金計算,目前押金總額超過8億元,若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計算,僅押金的年利息就高達2800萬元。
王宇說,這20元收得太不透明了。
經過收集和走訪,劉巍和王宇總結了目前北京一卡通退卡的種種障礙。
首先,網點少,位置難找。目前北京有一卡通充值網點613個,分布在地鐵站、公交站,但退卡網點僅有59處,不到總網點的10%。卡內餘額高於100元的,只能到西單民族宮的一卡通服務中心辦理。
其次,退卡難,時間長。卡片的定損由公司解釋和認定,有市民反映,『卡面上有兩條小細紋也算壞卡』。按照一卡通公司規定,如果卡片消磁或損壞,不僅20元押金無法退回,當天也無法退回餘款,必須進行退資申請,10天後來領取退款。
而且,如果卡內餘額超過100元,要按卡內餘額的10%收取手續費。
由於退卡點少,退卡點常常排著長隊,許多人望而卻步,乾脆不退了。
王宇看見,不少『黃牛』守在退卡點附近,以5到7折的價格收卡,『從制度的漏洞中賺取差價。』
『小賬本包含著民生問題的大意義。』王宇說,作為公民『有義務一查到底』。
3月20日,劉巍向一卡通公司快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公開一卡通成本明細及巨額押金利息去向。此後一卡通公司向媒體表示,未收到這份申請。
3月28日,王宇將修改後的信息公開申請,送到位於金融街的一卡通公司。
她們向一卡通公司提出的問題是:1.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押金總額產生的利息數額、用途及所屬;2.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卡內餘額的平均流量、利息數額及用途;3.IC卡20元成本明細。
隨後,王宇又將4份不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快遞發往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投訴受理中心和市審計局。
3月29日,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和市審計局,分別通過電話和掛號信回復,稱15個工作日內會有答復。
『螞蟻絆大象』
一卡通公司的全名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10月。其網站公告顯示,該公司股東構成有商網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等。
最早就20元押金起訴一卡通公司的,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大學生。
『這就像一只螞蟻去絆一只大象,是不可能的。』當年的法學院二年級學生小林如今已參加工作4年了,說起那次的『年輕氣盛』,他仍然認為,『如果螞蟻多的話,情況可就不一定了。』
一個企業收押金的依據是什麼?20元的標准是怎麼確定的?收的押金怎麼管理?押金沈淀的利息哪裡去了?幾個大學生覺得,想要弄明白就應該靠『法大人』,靠訴訟。
小林告訴本報記者,當時他認為『這麼小的事不太好去請教教授』,是和幾個同學一起商量著寫的起訴狀和代理詞。
小林前後跑了幾次,直到2006年6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纔受理此案。
在法庭上,一卡通公司代理人稱,『一卡通』使用的芯片是飛利浦原裝進口的,在國內由專業廠家組裝,成本較高。且收20元押金,已被北京市發改委等部委聯合下發的文件批准。此外,收取20元是為了督促使用者用心保管,不要隨意亂丟。
2006年12月25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駁回小林要求返還20元押金中,除4元成本外的16元的訴訟請求。
但小林他們認為,相關文件不能說清收20元押金的理由及成本核算等問題。
2007年1月,小林他們上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小林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希望法院鑒定『一卡通』的制卡成本。
該要求被一卡通公司當庭拒絕,理由是制卡成本屬於商業秘密。
2007年,律師董正偉也開始『絆大象』。
他年初使用的一張公交一卡通出現問題,讀不出信息,在申請退卡過程中,他被告知一卡通是被『人為損壞』的,不能退還押金。
董正偉發現,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20元押金並不符合定金標准,不應當收取;而2001年有關部委發文明確規定,城市公共服務領域不允許收成本費,這20元的押金收得名不正言不順。
董正偉向法院提起訴訟。不到兩個月,判決下來了,董正偉勝訴了,拿到了40元賠償金,『退一賠一,雙倍返還』。
但他並不完全滿意——這40元,是以『交通補助』的名義發到他手裡的。也就是說,法院把這件事作為個案處理,完全沒有上昇到一卡通收取押金違法的層面,更沒有糾正這一不當行為的意願。
於是,他又一次上訴,起訴國家發改委。這一次法院沒有立案。
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董正偉『又看到了希望』。他拿著前一年勝訴的調解書向國家發改委舉報一卡通押金問題。幾個月後,國家發改委將此事委托北京市發改委執法。
2009年3月1日,董正偉收到北京市發改委的回函,稱『正在清理相關文件』。
他以為,這就是『含蓄地暗示要取消押金』,但最終董正偉失望了。他覺得,讓政府機關『自己對自己執法』,是件很尷尬的事,注定只能敷衍了事,毫無作為。
『死磕』是為了促進政府高效、透明
其實多輪『死磕』絕不是毫無效果。
2007年1月,一卡通公司總經理汪連啟說,媒體說IC卡成本只有1元,但北京市政IC卡芯片全部是進口的,國際成本價在1美元左右。
20元成本的明細也被公布:1.招標采購的卡片制作費:10.16元/張(含進口飛利浦4K芯片和卡片材料及加工費)。2.卡片初始化費:3.10元/張(含初始化軟件費、發卡機費用及人工成本)。3.卡片配件費:3.88元/張(含《發行使用辦法》、卡片制作、發卡耗材、卡片票據費用等)。4.卡片檢測費:0.05元/張。5.卡片損耗及維修費:1.43元/張。6.卡片銷售費用:1.24元/張。7.配送及倉儲費用:0.50元/張。
今年3月28日劉巍提出發票問題後,一卡通公司表示,此前國稅部門未予提供單張手撕的20元面額的發票。近日國稅局已印制了一批正規的押金發票。目前押金發票已提供給各退卡點,相關人員也已完成了培訓。
沒幾天,有記者又去一卡通退卡點,工作人員給出了肯定的答案:20元押金可以開發票。
在王宇看來,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進步,是一個樂觀的信號。
事實上,在全國范圍內對一卡通的質疑都沒有取得『一蹴而就』式的勝利,但『小小的勝利』還是有的。
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於海丟過『不下10張』上海公交一卡通。2006年,10多家媒體連番報道,於海也頻頻就此接受采訪。沒幾天,上海交通部門就發表通告,要研究押金數額的合理性。半年後,上海一卡通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其中,一卡通押金由30元降到20元。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一卡通押金問題,反映出公共服務產品中,壟斷企業定價行為的合法性、正當性沒有監督,全由決策部門說了算。『如果形成利益同謀,在消費者身上謀求利益,就會影響政府誠信』。
董正偉期待著政府能直面這個問題,『千萬不要混淆了押金和成本的概念』。
王宇以《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為依據說,公交一卡通不應該收費,即使收費,也就是收取工本費,類似倉儲費、初始化費、檢測費、配件費、維修費、銷售費等費用應算作成本,『成本』和『工本』雖是一字之差,但含義不同。
小林認為,這件事的意義『就像一只蚊子,時不時叮一下偷懶的牛,也許效果不一定很大,但有時也能讓懶牛抖個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