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設為重點,著力構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銀監局先後制定《天津市小企業貸款違約信息通報制度》、《天津市股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天津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天津市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等各項制度13項。
2009年,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深入貫徹落實銀監會及市委市政府支持企業渡難關,上水平的政策方針,出臺《天津銀監局關於做好當前銀行信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鼓勵銀企雙方協商實施貸款重組、鼓勵銀行適度延長企業貸款期限、鼓勵銀行合理調整貸款方式,引導商業銀行與企業攜手共渡難關,保證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為落實市委、市政府科技『小巨人』成長計劃,銀監局制定《天津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從完善信貸管理體制、改進融資方式、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加強政府政策運用等多個方面為轄內銀行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破解制度障礙。
及時細化差異化政策,明確監管要求
銀監會於去年10月25日下發《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天津銀監局積極落實,即於10月27日召開由分管局長主持、相關處室參加的專題會議,結合前期調研成果,對補充通知進行深入分析,並對政策進行細化。
·明確轄內銀行機構批量化籌建同城支行的條件。在銀監會規定小微企業授信戶數佔比不低於70%的基礎上,明確授信餘額佔比不低於50%。
·明確科技支行建設條件。按照補充通知中『進一步探索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科技支行』的要求,我局在銀監系統內率先提出並進一步明確建設科技支行的具體條件:1.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客戶數以及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授信餘額佔支行企業授信客戶數和授信餘額均達到50%(含)以上;2.獨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計劃;3.獨立的財務資源配置(單獨核算);4.獨立的信貸評審機制。
·對於同時完成小微企業授信戶數佔比超過70%,餘額佔比超過50%的商業銀行,明確將優先支持其發行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為推動轄內及時落實小微企業差異化監管政策,去年11月9日,天津銀監局會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市科委等部門召開全市銀行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項推動會,對銀監會及天津局出臺的小微企業差異化監管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內容涉及批量化籌建同城支行、專營機構建設、科技專營支行建設、專項金融債發行、小微企業資本充足率計算、小微企業貸款新規要求、金融產品創新、盡職免責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等方面。並對各銀行機構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提出具體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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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各行深化專營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其信貸引擎作用
一是建設小微企業專營機構。銀監會於2008年出臺了《關於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要求法人銀行設立小企業專營機構。2009年初我局在銀監會政策要求基礎上,分行別提出了設立專營機構、特色支行的不同要求。其中國有大型銀行至少成立五家特色支行;股份制銀行至少成立三家特色支行。
二是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為落實天津市『十二五』期間科技『小巨人』計劃,2011年,我局在《天津銀監局關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轄內銀行機構要積極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水平。
加強多方聯動,創建良好外部環境
天津銀監局與市金融辦、科委、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成立了知識產權戰略領導小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等聯動協商機構。一方面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障礙,逐項協商,逐條破解,改善企業融資環境。另一方面,通過開展『融資論壇』、『融資洽談』、『中小企業金融產品推介會』等活動,多渠道、多方式為銀企政三方搭建交流平臺。
深入調查研究,促進各行交流學習
為摸清轄內小微企業金融差異化政策落實情況,天津銀監局由分管局長帶隊,分別於去年5月和10月赴銀行與企業進行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調查研究。
一是組織商業銀行相互學習。包括組織大型銀行學習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的『流程銀行』模式,即批量報送、批量審核、批量防控風險模式;組織中小銀行學習浙商銀行天津分行的『屬地化管理『模式,即以專營機構為主體,以目標市場申報為機制,以業務區域劃分為手段的管理模式。
二是組織銀行與津南區10多家企業代表進行專題座談。深入了解企業經營情況、融資難點,一方面為企業出謀劃策、排懮解難,另一方面為進一步細化差異化監管政策提供現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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