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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監會一直高度重視小微企業融資問題,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研究、制定了關於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一系列工作方針和政策,堅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可持續原則,落實『六項機制』和『四單原則』,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特征,創新小微企業服務模式和產品,逐步形成了以『六項機制』為基礎、以『兩個不低於』為目標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 近年來,銀監會先後制定《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等政策發文20多項。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和國內經濟下行的風險,銀監會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及時出臺《中國銀監會關於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支持發放並購貸款,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大涉農信貸投入力度,鼓勵實施貸款重組,允許有條件適當突破存貸比,多途徑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障礙,助力企業渡難關、保增長。

  去年以來,為進一步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銀監會先後印發了《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通過細化機構准入標准、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適度提高監管容忍度等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在銀監會的政策引領和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不懈努力下,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已連續三年實現了『兩個不低於』目標。截至2011年末,全國小企業貸款餘額10.8萬億元,較年初增加1.9萬億元,增量比上年同期高2093億元,貸款增幅25.8%,比全部貸款平均增速高10個百分點;此外,全國個人經營性貸款餘額4.2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8.7%。綜合小企業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來看,2011年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15萬億元,佔全部貸款餘額的27.3%。

  天津銀監局一直認真貫徹落實銀監會及天津市委、市政府有關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方針,堅持把開拓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重點集中在『抓機制、抓機構、抓考核、抓平臺、抓調研』,通過政策引領、制度支持等手段,推動『六項機制』落到實處,推進差異化監管政策深入人心。
以制度建設為重點,著力構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銀監局先後制定《天津市小企業貸款違約信息通報制度》、《天津市股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天津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天津市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等各項制度13項。

  2009年,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深入貫徹落實銀監會及市委市政府支持企業渡難關,上水平的政策方針,出臺《天津銀監局關於做好當前銀行信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鼓勵銀企雙方協商實施貸款重組、鼓勵銀行適度延長企業貸款期限、鼓勵銀行合理調整貸款方式,引導商業銀行與企業攜手共渡難關,保證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為落實市委、市政府科技『小巨人』成長計劃,銀監局制定《天津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從完善信貸管理體制、改進融資方式、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加強政府政策運用等多個方面為轄內銀行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破解制度障礙。

及時細化差異化政策,明確監管要求

  銀監會於去年10月25日下發《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天津銀監局積極落實,即於10月27日召開由分管局長主持、相關處室參加的專題會議,結合前期調研成果,對補充通知進行深入分析,並對政策進行細化。

 ·明確轄內銀行機構批量化籌建同城支行的條件。在銀監會規定小微企業授信戶數佔比不低於70%的基礎上,明確授信餘額佔比不低於50%。

 ·明確科技支行建設條件。按照補充通知中『進一步探索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科技支行』的要求,我局在銀監系統內率先提出並進一步明確建設科技支行的具體條件:1.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客戶數以及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授信餘額佔支行企業授信客戶數和授信餘額均達到50%(含)以上;2.獨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計劃;3.獨立的財務資源配置(單獨核算);4.獨立的信貸評審機制。

 ·對於同時完成小微企業授信戶數佔比超過70%,餘額佔比超過50%的商業銀行,明確將優先支持其發行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為推動轄內及時落實小微企業差異化監管政策,去年11月9日,天津銀監局會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市科委等部門召開全市銀行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項推動會,對銀監會及天津局出臺的小微企業差異化監管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內容涉及批量化籌建同城支行、專營機構建設、科技專營支行建設、專項金融債發行、小微企業資本充足率計算、小微企業貸款新規要求、金融產品創新、盡職免責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等方面。並對各銀行機構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提出具體監管要求。
  引導各行深化專營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其信貸引擎作用

  一是建設小微企業專營機構。銀監會於2008年出臺了《關於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要求法人銀行設立小企業專營機構。2009年初我局在銀監會政策要求基礎上,分行別提出了設立專營機構、特色支行的不同要求。其中國有大型銀行至少成立五家特色支行;股份制銀行至少成立三家特色支行。

  二是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為落實天津市『十二五』期間科技『小巨人』計劃,2011年,我局在《天津銀監局關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轄內銀行機構要積極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水平。

  加強多方聯動,創建良好外部環境

  天津銀監局與市金融辦、科委、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成立了知識產權戰略領導小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等聯動協商機構。一方面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障礙,逐項協商,逐條破解,改善企業融資環境。另一方面,通過開展『融資論壇』、『融資洽談』、『中小企業金融產品推介會』等活動,多渠道、多方式為銀企政三方搭建交流平臺。

  深入調查研究,促進各行交流學習

  為摸清轄內小微企業金融差異化政策落實情況,天津銀監局由分管局長帶隊,分別於去年5月和10月赴銀行與企業進行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調查研究。

  一是組織商業銀行相互學習。包括組織大型銀行學習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的『流程銀行』模式,即批量報送、批量審核、批量防控風險模式;組織中小銀行學習浙商銀行天津分行的『屬地化管理『模式,即以專營機構為主體,以目標市場申報為機制,以業務區域劃分為手段的管理模式。

  二是組織銀行與津南區10多家企業代表進行專題座談。深入了解企業經營情況、融資難點,一方面為企業出謀劃策、排懮解難,另一方面為進一步細化差異化監管政策提供現實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銀監會關於支持小微企業的金融政策,天津銀監局深入分析,積極調研,結合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特點,主要從五方面落實相關政策,優化金融服務環境。
 
 放寬准入政策

  去年下半年,國務院、銀監會陸續出臺放寬小微企業機構網點建設政策,我局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相關標准。

  一是鼓勵增加小微企業專營支行和營銷網點建設。我局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將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向社區、縣城和大的集鎮等基層延伸,在已開設分支行的地區加快建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分中心。

  二是放寬批量籌建同城支行及專營機構。我局明確對於小型微型企業授信客戶數佔該行轄內所有企業授信客戶數70%(含)以上以及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小型微型企業授信餘額佔該行轄內企業授信餘額達到50%(含)以上的商業銀行,可允許一次同時籌建多家同城支行。

  三是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建設。根據銀監會『進一步探索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科技支行』的要求,我局結合天津銀行業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將設立科技專營支行的具體條件進行了細化,即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設立科技專營支行。

 1.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客戶數以及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授信餘額佔支行企業授信客戶數和授信餘額均達到50%(含)以上;
 2.獨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計劃;
 3.獨立的財務資源配置(單獨核算);
 4.獨立的信貸評審機制。

  今年,我局將著力打造一批以浦發銀行科技支行為模版的『一站式』科技支行,科技支行可邀請科技項目管理機構、知識產權登記機構、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以科技企業為服務對象的機構與部門在科技支行設立專屬辦公窗口,實現科技項目管理人員與金融人員聯合辦公,讓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到『科技立項——獲得融資支持——上市募集』的全流程金融服務。

  四是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專項金融債。銀監會在補充通知中明確了商業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專項金融債條件,以及對於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以下的小微企業可不納入貸存比考核范圍的規定。我局要求在津法人銀行,要積極利用該政策,通過發行金融債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持力度,今年渤海銀行擬發行100億專項金融債,天津銀行也在積極籌備中。

  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

  一是降低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風險計算權重。我局對法人銀行提出,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在權重法下適用75%的優惠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50%的優惠風險權重,法人機構可以通過多做小微企業,調整客戶結構,降低資本佔用,緩解資本充足率考核壓力。

  二是放寬貸款新規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的要求。我局提出各銀行可結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自行設計科技型小企業貸款需求量測算辦法,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我局還提出各銀行可根據本行授信審查要求,對信譽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客戶實行相應的授信激勵政策,可逐筆提高授信金額、延長授信期限。

  支持產品創新、合作方式創新

  一是鼓勵產品創新。為推動金融服務科技型企業,我局明確要求各銀行要結合小微企業特點,探索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產品體系。同時要求各銀行要積極探索中期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直接融資渠道及投行類產品,豐富小微企業的資金支持手段。
  二是支持合作方式創新。我局支持各商業銀行結合政策要求,與政策性、商業性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商品交易所、股權交易所等機構創新合作,共同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

  改進風險管理模式,提高業務人員積極性

  一是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銀監會明確要求,銀行機構根據各行實際平均不良率適當放寬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不良率的容忍度。
  二是落實盡職免責要求。我局要求各商業銀行應進一步修訂、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盡職免責實施細則,必須體現出與大企業金融業務的差異性,提高業務人員的積極性。

  用足財稅減免和財政補貼政府

  一是財稅減免政策。國九條中規定,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合同三年內免征印花稅,同時將金融企業的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
  二是財政補貼政策。『十二五』期間,天津市各級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包括安排商業性貸款貼息、擔保貸款風險抵押、擔保費用補助等。
  三是支持銀行業機構按照財政部有關要求,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快速核銷機制,適當放寬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的核銷條件,授權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貸款進行重組和減免。我局提出要求,要各銀行機構積極探索,用好用足以上政策,提高科技型小企業及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

  在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天津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兩個不低於』的既定目標順利實現

  截至2011年末,全市小微企業貸款餘額1956億元,比年初增加465億元,增速31.21%,順利實現『兩個不低於』的監管目標(增量差272億,增速差18.12%)。全市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在全國31個省市中排名第六,比2011年初提昇了19個位次,在四個直轄市中排名第一。
  貸款佔比持續上昇,貸款戶數有所增加

  全市企業貸款餘額1.08萬億元,其中大型企業貸款佔比57.8%;中型企業貸款佔比24%;小微型企業貸款佔比18.2%,比2011年初提昇7.1個百分點。全市大中小型企業貸款戶數1.97萬戶,其中大型企業貸款2819戶;中型企業貸款3674戶;小型企業貸款1.3萬戶,比2011年初增加5662戶。
  貸款投向更趨合理

  全市小企業貸款餘額前五位的行業分別是批發和零售業(492億元),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383億元),制造業(350億元),房地產業(234億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45億元)。過去的一年,與天津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需求緊密相關的批發零售、水利環境、公共設施管理等行業獲得更多的貸款支持,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得以顯現。
  專營機構建設加快,信貸引擎作用初現

   截至去年末,轄內32家中資銀行共設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130個,其中專營部門28家,特色支行102家。專營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餘額827億元,比年初增加214億元。各銀行機構在科技示范園區、產業園區、高新區等區域成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或部門39家,累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725戶,貸款餘額180億元,較年初增加74億元。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力度增強

  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利用天津市各級政府部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項政策,加大信貸投入、改善經營模式、創新金融產品,實現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369億元,比年初增加136億元,貸款戶數1581戶,比年初增加505戶,全市7.3%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  
  創新產品增多,服務水平提昇

  全市銀行機構結合小微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通過細分市場、細分客戶,不斷創新產品、提昇服務,各銀行推出聯保聯貸、知識產權、股權、商標權質押貸款等38個創新產品,累計放款30多億元。
  銀政合作力度增強

  各銀行創新模式,多層次、全方位的與各級政府部門合作。天津銀行、天津農商行、浦發銀行天津分行等10多家銀行機構積極運用科技『小巨人』專項資金政策,累計為401戶『小巨人』企業發放貸款69.2億元,其中25億元貸款獲得政府貼息支持,貼息金額5100萬元。目前,各銀行已與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各地方商會、創意產業協會等50餘個機構成功搭建業務合作交流平臺,貸款餘額135.60億元。
  各類銀行市場定位明確,多層次的服務模式初步形成

  一是大型銀行依然是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主力軍。大型銀行充分運用自身資源優勢,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延伸服務網點,提高服務覆蓋率,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打造信貸工廠模式,實現小微企業貸款898億元,比年初增加163億元,增速22.2%,市場佔比超過45%。

  二是中小銀行貸款增速加快。各中小銀行突出自身特色,創新服務方式,做實做強小微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業務,初步形成差異化的特色品牌、特色產品和特色管理。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位居全市各類銀行前三位。全市11家股份制銀行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56億元,比年初增加88億元,增速52.5%;11家城商行小微企業貸款餘額314億元,比年初增加97億元,增速45%;2家農商行小微企業貸款371億元,比年初增加103億元,增速38%。

  三是政策性銀行、郵儲銀行積極發揮政策引領作用。政策性銀行及郵儲銀行結合總行小微企業信貸模式和天津實際情況,加強機制創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實現小微企業貸款53億元,比年初增加6.6億元,增速14.2%。
  以銀政合作為載體,推廣免抵押免擔保貸款模式

  2011年天津銀行等多家銀行與天津市科委簽訂合作協議,運用財政撥款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累計為401戶『小巨人』企業發放貸款69.2億元,其中25億元貸款獲得政府貼息支持,貼息金額5100萬元。在此基礎上,浦發銀行天津分行等3家銀行與市科委聯合打造了『免抵押免擔保科技型中小企業小額貸款平臺』。

  該平臺累計向311戶企業發放貸款6.4億元。天津銀行根據『科委平臺推薦,銀行自主審貸』的原則,為納入天津市年度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貸款,該行已相繼為三批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科技展業貸款』1.5億元。
  以流程再造為途徑,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在監管部門的推動下,部分銀行通過流程再造,初步建立了橫貫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管理體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提昇了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水平。

  中行天津市分行變『部門銀行』為『流程銀行』,審批流程由原來的多部門流轉,變為在一個部門內完成,實現了批量報送、批量審核、批量防控風險。該行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提案、貸前報告等重要環節統一制作模板,客戶經理只需劃勾和菜單選擇就能生成規范的報送格式和內容,後臺工作人員還協助客戶經理完成報表登錄等文本工作,使前臺營銷人員能夠騰出時間和精力一心跑市場、抓服務,前後臺的默契合作使該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審批時間縮短為每筆平均3至5天。
  以專營機構設置為手段,推出『一站式』金融服務

  各銀行機構在科技示范園區、產業園區、高新區等區域積極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或部門,增強金融服務專業優勢。

  浦發銀行天津分行投入近億元建立專業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屬營業場所——科技支行。科技支行的設立使科技型企業在支行內享受到所有與科技相關的『一站式』服務。科技支行還邀請科技項目管理機構、知識產權登記機構、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以科技企業為服務對象的機構與部門在科技支行設立專屬辦公窗口,實現科技人員與金融人員聯合辦公,建立一個以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目的,以科技支行為平臺的金融服務生態圈。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到『科技立項——獲得融資支持——上市募集』的全流程金融服務。

  截至去年末,轄內32家中資銀行共設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130個,其中專營部門28家,特色支行102家。專營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餘額827億元,比年初增加214億元。各銀行機構在科技示范園區、產業園區、高新區等區域成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或部門39家,累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725戶,貸款餘額180億元,較年初增加74億元。
 以融資產品創新為動力 提昇市場需求契合度


  各銀行機構針對不同成長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提供全程金融服務,整合信用增級,提供包括交易商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科技成長貸款、財務融資顧問、以及集合票據等在內的昇級專屬性產品。

  渤海銀行與渤海商品交易所合作,以企業『注冊倉單』為質押,推出交易商融資產品。

  大連銀行天津分行等6家銀行在總結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質押物評估、質押率確定和質押權利登記基礎上,推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系列產品,累計為25家企業發放貸款2.5億元。

  天津銀行針對天津市認定的科技『小巨人』推出科技成長貸款,與市科委簽訂了五年授信總額為50億元的合作協議。各銀行推出聯保聯貸、知識產權、股權、商標權質押貸款等38個創新產品,累計放款30多億元。

 
以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相結合,提供最優解決方案

  天津市金融市場初步形成了以間接融資為主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以直接融資為主支持成長期和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導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直接融資的格局。

  2010年,上海銀行天津分行扶持了2家科技型小企業上市,2011年招商銀行天津分行又推動1家企業上市。另外,天津信托發行中小企業集合資金信托1億元,浦發銀行天津分行也即將發行集合票據1億元,專門用於高新技術中小企業。
 
 大連銀行天津分行成功發放天津市首筆專利權質押貸款

 2009年7月份,在廣泛聽取各行意見基礎上,銀監局執筆起草並聯合市金融辦、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天津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指導意見》,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發展。
  經過我局與大連銀行先後5次赴企業實地考察和協調溝通,2009年8月31日,大連銀行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煒傑科技有限公司發放了天津市首筆專利權質押貸款2000萬元。
 天津銀行成功發放天津市首筆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

  2009年12月,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其多年經營的著名商標『南洋胡氏』進行質押,成功地從天津銀行獲得了1000萬元貸款,一舉解決了多年來企業由於沒有充足實物資產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支持的難題,獲得了寶貴的經營發展資金。
  同時,這也是天津市第一家企業通過商標專用權質押從銀行獲取貸款的案例。
 浦發銀行天津分行成功發行天津市首單集合票據

  2011年11月,浦發銀行天津分行作為主承銷商,歷經一年的時間,從前期籌備、盡職調查、收集資料、文件制作到上報協會, 為天津市5戶科技小巨人企業成功發行『天津濱海高新技術中小企業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據』。
  這標志著天津科技小巨人企業開始走向債券市場獲取直接融資。

  天津銀監局推動金融小微企業工作中本著『創新產品,提高服務;創新機制,防控風險』的理念,引導商業銀行雙管齊下,既要加強金融創新,又要把控金融風險。
   創新產品,提高服務

  針對小微企業輕有形資產,重無形資產的特點,天津銀監局鼓勵各銀行深入研究相關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未來市場需求規模及產能供給水平等因素,合理設計符合借款企業可預期現金流特點的金融產品,推廣動產、股權、知識產權等擔保貸款業務。

  去年以來,各銀行推出聯保聯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融資等38個科技金融創新產品,累計放款30多億元。近期,天津銀監局和市金融辦等部門共同表彰10家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先進單位。
   創新機制,防控風險

  一是鼓勵轄內銀行建立橫貫型支持小微企業信貸管理體制,即前臺要加大營銷力度,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獲得的信息,特別是現場實地核查和搜集的非財務信息,分析客戶財務狀況和償還能力,中臺要做好風險定價,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和合規審查標准,後臺要從支付結算,人力資源,IT等方面給予支持,以集約化的方式管理風險,提高前、中、後臺的合作精神,提高服務效率。如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通過情景分析、指標預警、流向監控、資產組合、專崗設置等手段,實現了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的批量化控制。

  二是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小微企業貸款准入標准,適當下放審批權限,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授信盡職和獎懲制度。如浙商銀行天津分行變集中管理為分散管理,變集中服務為專營服務,按天津行政區域及目標市場坐落地進行片區劃分,將信貸審批權下放,既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又有利於從業務源頭把控風險。

  三是鼓勵各銀行以天津市逐步完善擔保服務體系,規范設立小微企業擔保機構的良好外部環境為契機,充分利用有關擔保政策,加強與專門為小微企業服務的擔保公司合作,緩釋信貸風險。要求各銀行對專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擔保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適當提高其擔保放大倍數。

  為一進步推進天津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今年以來,天津銀監局明確提出十項要求,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進一步提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水平
  進一步提昇認識程度

  隨著利率市場化趨勢的加快,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競爭將越來越激烈,堅持差異化發展、堅持開展小微企業業務,有助於商業銀行提昇議價能力,改善業務結構,拓寬未來增長空間。各行要進一步提昇認識,順勢而為。
   進一步落實監管目標

  一是要求各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完成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不低於去年同期增量的『兩個不低於』的監管目標。
  二是增加小微企業授信戶數,力爭今年全市小微企業授信客戶數較上年增長30%以上(4000戶),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提昇到10%左右。
  進一步落實『四單制度』

  要求各商業銀行繼續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保證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不能以信貸規模受限為借口影響小微企業特別是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此外,各行要繼續做好單獨配置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考核激勵機制。
  進一步推進專營機構建設

   一是鼓勵各行新設類型多樣的專營機構。如1.在濱海新區,高新區等高科技企業密集的特定區域,設立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支行;2.在產業聚集區、工業示范園等園區設立服務支柱產業配套的中小企業專營支行;3.以現有的專營支行或營業網點為依托,以各專業類市場為目標,新建專業營銷團隊。
  二是推進現有專營機構向縱深發展。在現有基礎上將專營機構建設推進落實到基層,構建從總、分行專營部門,到特色支行,最終到營業網點的多層次的小微企業專營體系,充分發揮現有專營機構的引擎作用。
   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

  一是要求各商業銀行制定有別於大中型企業的小微企業服務量化考核指標體系,突出對團隊和個人的正向激勵,增加信貸資源配置;
  二是修改完善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問責與免責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追究或免除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做到盡職者免責失職者問責;
  三是通過精細化核算,設立科學、合理的、明確的小微企業壞帳容忍度,並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進行單獨考核。

  目前,部分銀行的壞帳容忍度定為3%,還沒有明確小微企業壞帳容忍度的銀行可參考制定。四是要求法人銀行盡快按照政策要求,調整小微企業貸款的優惠風險計算權重(權重法下適用75%的優惠風險權重);天津銀監局將鼓勵和幫助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五是要求各銀行有效運用小微企業貸款的快速核銷和撥備方面的政策。  
  進一步推進經營規范化

  要求各行嚴格執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兩禁兩限』,即嚴禁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和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認真落實『七不准』,即不准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切實做到減費讓利、扶小助弱、應免盡免,最大限度地減少小微企業貸款的收費項目和附加條件,真正做到合理定價,公開透明。
  進一步整合各方資源

  當前,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出臺各項政策,鼓勵和運用財政資金、私募資金、擔保公司、金融債等多種資源共同服務小微企業。要求各商業銀行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及時介入,爭取優質客戶資源,積極開拓市場,形成對小微企業全方位、多形式的綜合服務模式。
  進一步加強創新,完善特色化經營模式

   部分銀行已打造出具有本行特色的經營模式,包括園區專營機構模式、流程銀行模式、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銀政合作模式、免擔保免抵押模式、直接融資模式等。要求各商業銀行結合本行經營特點,認真落實各項政策要求,進一步改進小微企業經營模式,認真學習、總結,把現有的特色經營模式運用到位,為小微企業提供更為專業、全面的金融服務。

  進一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金融試點工作

   近期,天津市被科技部、銀監會等五部門確定為首批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城市。要求各商業銀行緊密結合市委市政府大力發展科技『小巨人』的政策,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以科技支行或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機構為依托,加大對科技型企業支持力度。

  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

   銀監會及天津銀監局一直高度重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經常通過會議、報刊、互聯網、電視等多種形式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輿論宣傳工作的持續開展,不但有助於宣傳自身產品、開拓市場,也有助於提昇各行社會形象,提高知名度。要求各銀行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月』活動為契機,精心籌備、認真組織、保障有力、持續宣傳、保持長效。
監制:劉雁軍 趙海濤 策劃:付春英 編輯:賈乃玉 指導單位:天津銀監局 欄目聯系電話:022-23601782-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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