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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房”作爲住宅市場中一個產品類態,一直未曾佔據過主流地位,然而,在限購、限貸的現行政策下,“公產房”卻鹹魚翻身,成了置業者眼中的“香餑餑”。
市民陳女士今年剛剛50出頭,自從兒子出生以後,她就一直在家相夫教子,至今已經20多年沒有返回職場工作。丈夫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5000多元的月收入雖然也算得上中等水平,但長年靠他一份工資養活全家,陳女士一家並沒有攢下太多積蓄。
目前,擺在眼前的頭等大事就是給兒子準備一套婚房。陳女士和丈夫算了算,家裏存款25萬元,現在住房市值85萬元,要用這有限的110萬元儘量換上兩套性價比最高的房子,“老倆口沒什麼講究,我們看了附近一套40平方米的獨單,全辦下來35萬元就夠了,但不想委屈了孩子,現在一套兩室新房抄起來就得100多萬元,剩下的75萬元肯定不夠,老伴就要退休,貸款不太容易。”
思前想後,陳女士決定叫孩子們回來一塊合計合計,主要還是要尊重他們的意願。“這個準兒媳不錯,特別通情達理,孩子說了,不想貸款,不管誰還都是壓力,她也不要求非要住大房、新房,讓我們可着這個錢看着操辦”,有了兒子、兒媳這句話,陳女士開始四處打聽房源,希望能在手中現金流允許的範圍內給孩子們儘量買上一套地段好、面積大的房子,“當時跑了不少售樓處,市內六區內的新房均價基本都在一萬元以上,這些錢要買也就只夠一個一室,而且現在的期房大多是高層,出房率低,所以我抱着試試看的心態又跑了幾家中介,結果還真趕上一套特別合適的二手房,地點在河北區民權門附近,四樓南北向偏單,建築面積有70多平方米,都辦下來大概60萬元出頭,唯一讓我猶豫的就是產權是企業產,也就是所謂的公產房,需要一次性付款,而且以後每個月要交幾十塊錢的房費,爲此,我還特別跟懂行的人諮詢了一下,人家跟我說,公產房現在特別吃香,因爲不受限購、限貸的限制,以後再買房也不會有影響,它跟小產權還不太一樣,屬於法律許可交易的範圍內,心裏有了底,我當機立斷決定買下來,因爲我們的預算確實挺尷尬,新房買不起,二手房也不富裕,何況這套房子面積不算小,地點離我們也挺近,各方面條件都挺符合我們家的要求和標準,現在房子剛剛裝修完,我前陣子打探了一下價格,現在只漲不跌,這個大便宜真讓我們揀到了,原來我還犯愁,現在不但把房子問題解決了,還剩下了幾萬元,正好留給孩子以後辦婚禮,我已經非常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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