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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即將過去,龍年即將到來。龍年的股市,對新股發行制度進行改革勢在必行。不過,從目前市場上流傳的一些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版本來看,改革主要集中在新股詢價環節。不論是加大機構網下認購比例也好,還是在詢價環節引入改良式荷蘭拍賣制也罷,改來改去還是詢價環節的事情,甚至只是機構投資者的事情,佔投資者人數最大多數的廣大中小投資者被撇在了一邊。
對於目前市場上流傳的這些版本,本人的評價是,看對了病情,開錯了藥方。確實,最近幾年來的新股三高發行,根源就出在詢價環節上。每一隻新股的高價發行,都是詢價環節詢出來的,這其中就包括 海普瑞(002399)
148元/股的發行價,包括 新研股份(300159) 150.82倍的發行市盈率,都是詢價環節的“功勞”。所以,發行制度改革將詢價環節作爲主要目標是正確的。不過,如果還試圖通過加大機構網下認購比例,或引入改良式荷蘭拍賣制,來對詢價環節進行改良,使詢價環節能夠健康起來,至少從現階段來看是徒勞的,也沒這個必要。實際上,目前的新股網下詢價環節已成爲新股發行制度的一個大毒瘤,發行制度改革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這個大毒瘤摘除掉。照直說,就是要把網下詢價環節予以取消。
管理層設置網下詢價環節的初衷,就是利用機構投資者的定價能力,來對新股價格作出合理定價。最近幾年機構參與網下詢價的事實已充分表明,詢價機構的定價能力非常低下,甚至遠不如一些成熟的個人投資者。既然如此,新股定價就不應該再由詢價機構說了算,這個由機構說了算的網下詢價環節沒有理由繼續存在下去。
之所以要把網下詢價環節予以取消,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網下詢價已經失去了詢價意義。網下詢價已經墜落成爲一種交易,一種價格操縱,成爲一個腐敗之所。這樣的環節沒有必要繼續存在下去。即便是對這樣的環節進行改良,也不能阻止腐敗的發生。尤其是在行情火爆的情況下,所謂“改良式荷蘭拍賣制”將會進一步推高新股發行價格。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網下詢價並不符合市場化定價的原則。目前新股發行實行的是市場化定價發行。而既然是市場化定價,就應該由全體投資者說了算,全體投資者都有對新股發行進行定價的權利,而不是目前這種不倫不類的網下詢價,把市場化定價變成了機構的專利。這種網下詢價完全剝奪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定價權,以致最終形成少數機構投資者操縱發行價格的局面。因此,進行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就必須取消網下詢價的做法,把新股發行的定價權交給全體投資者。
如何把新股發行定價權交給全體投資者?具體的做法就是將所有新股份額全部上網,實行競價發行。將發行人可以接受的最低價作爲競價下限,把二級市場股票平均市盈率水平所對應的發行價作爲競價的上限,在此區間由投資者憑有效賬戶(比如規定個人賬戶的持股市值不低於2萬元,機構投資者持股市值不低於100萬元)競價申購。投資者的申購數量爲個人投資者1000股(或500股);機構投資者申購數量爲10000股(或5000股)。在此基礎上按申報價格的高低進行配售。其有效配售的最低價即爲新股發行價格。投資者配售的股票按實際報價成交,競價多繳納的資金全部劃撥給投資者保護基金。如果投資者報價達到發行人規定的競價下限,投資者認配的新股發行份額不足計劃發行份額的80%,則發行宣告失敗。超過80%而未達到發行計劃的,最終將投資者實際認配的數量作爲新股發行數量。這種網上競價發行的方式,不僅消除了網下詢價的弊端,更是對全體投資者定價權的一種維護,是對市場化定價原則的一種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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