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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1636證券簡稱:旗濱集團公告編號:2011-034
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實際控制人爲全資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關聯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12日,漳州旗濱玻璃有限公司(下稱“漳州玻璃”)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山縣支行(下稱“農行東山支行”)簽訂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4,000萬元,期限12個月。
2011年12月12日,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俞其兵與農行東山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依據該合同的約定,俞其兵爲上述4,000萬元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漳州玻璃爲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俞其兵爲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擔保構成關聯交易。俞其兵爲漳州玻璃提供關聯擔保事宜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同意,關聯董事、關聯股東迴避有關表決,獨立董事亦發表了同意意見。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俞其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6,100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24.10%,通過福建旗濱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制本公司50.37%的股份,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三、擔保的基本情況
2011年12月12日,俞其兵與農行東山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依據該合同的約定,俞其兵爲上述4,000萬元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的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關聯擔保的影響
本次關聯擔保是公司實際控制人爲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漳州玻璃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關聯方爲漳州玻璃提供財務支持,並未收取任何費用,有利於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審批程序及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認真審議,同意將上述關聯擔保議案提交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按照公開、誠實、自願的原則進行交易。董事會審議有關議案時,獨立董事發表意見,認爲該等擔保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和發展戰略,並未收取任何費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相關董事亦進行了迴避表決,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股東大會表決上述關聯擔保議案時,關聯股東迴避表決。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本次擔保爲關聯方爲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爲4,000萬元。公司不存在爲關聯方提供擔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爲62,900萬元,全部爲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擔保。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會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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