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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6家派出機構獲得授權
本報訊中國證監會昨日公佈《關於第三批授權13家派出機構審覈部分證券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再度下放部分證券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權,至此,證監會全部36家派出機構均已獲得授權。
證監會表示,自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住所地在內蒙古自治區、雲南省、甘肅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廈門市、四川省、大連市、寧夏回族自治區、貴州省、重慶市、河北省、寧波市的證券公司,依法申請《公告》規定的下列5項證券機構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由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受理並做出相關行政許可決定。
本決定施行前,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已經接收申請材料的有關授權審覈事項,繼續按規定辦理。(朱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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