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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545證券簡稱:東方鐵塔編號:2011-055
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於2011年12月15日在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採取現場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95,0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4.93%,公司董事長韓方如女士主持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經過與會股東的認真審議,大會以計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於2011年度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95,000,0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表決通過。
2、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95,000,0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表決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爲: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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