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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133證券簡稱:東湖高新編號:臨2011-74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集情況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於2011年11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佈了《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暨召開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本次會議於2011年12月15日上午9:30在東湖高新大樓五樓會議室如期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丁振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共有5名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出席了會議,代表股份195,310,100股,佔公司總股本496,065,960股的39.37%。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關於加強社會公衆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決議有效。
三、會議審議通過的決議公告如下:
1、同意爲環保子公司武漢光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BOOM合同義務提供保證擔保。
贊同195,310,100股,佔本次會議表決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同意爲環保子公司武漢光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義務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贊同195,310,100股,佔本次會議表決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建緯(武漢)律師事務所見證,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爲: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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