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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交通運輸業發展到今天,爲使貨品迅速抵達目的地很多人會選擇航空貨運,而近年來貨運物品丟失問題卻一直困擾着大家。一位從事酒類銷售的王女士通過東方航空公司貨運部託運兩箱15年茅臺酒價值10萬,提貨時卻被告知貨品丟失,只能依照相關規定按50元一斤進行賠償。
價值10萬元茅臺酒神祕“失蹤”
王女士今年9月初,她從北京一家酒類銷售公司進了兩箱15年茅臺酒,兩箱茅臺酒進價9.8萬元。對方委託北京藍浦祥貨運公司負責發貨。9月15日,王女士接到東航貨運部的電話,讓她去提貨。下午6點多王女士趕到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的東航貨運部,在營業部拿了提貨單後跟工作人員一起去倉庫提貨,在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被告知沒找到貨,讓她第二天再去提。
第二天王女士再去,還是被告知沒有找到貨物。王女士一下子慌了神,趕忙給北京的銷售商打電話,銷售商說已經發貨了,再詢問北京藍浦祥貨運公司,也稱已經交由東航運輸。但東航貨運部卻對王女士說,這事東航沒有責任,那兩箱15年茅臺根本就沒有上飛機。之後,王女士先後十多次找東航貨運部進行協商,始終沒有結果。
東航貨運部:沒有任何人見過這些酒
東航貨運部的金先生: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個酒到過西安,而且當時我們也建議王小姐報案,報了案之後如果這個酒證明我們在做,那肯定是有人要承擔這個責任,如果證明這個酒到了西安之後警方已經調查這麼久了肯定早就有結果。
協商賠償:1斤只能賠50元
貨運部一位姓金的負責人告訴她,物流中丟貨很正常。這事最多按照貨物丟失處理,賠償標準是每公斤不超過100元,兩箱茅臺總重33公斤,可以給王女士賠償3300元。市場價值超過10萬的茅臺酒被弄丟了,卻只能賠償3300元,這樣的結果讓王女士很難接受。這位姓金的負責人對記者說,這事只能怪王女士的茅臺酒沒有辦保險,按照航空運輸的賠償規定,只能賠這麼多錢。
問責:昂貴貨品丟失誰負責
2006年《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中確實明確標示,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爲人民幣40萬元;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爲人民幣3000元;
(三)對旅客託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爲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東航的態度做法讓網友很憤慨,網友“單飛比較紅”說,“丟了黃金,按鋼鐵的價賠給人家。東航真會算賬。”網友“水桶”說,“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如果說東航看上了我們託運的好東西,都可以以每斤50元的價格進行”收購“?”
法律專家李光昱分析,如果沒有進行保價的話只按一般貨物賠償。一方面,因爲貨品本身價值很高,如果損壞了,賠償價格相對較低,另一方面,如果真是要求一定要賠到相應的東西,那就意味着必須給每一個貨物單獨上一個保險,如果不上這個保險的話,航空公司是無法承擔這個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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