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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組織領導方面,一是充分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政策協調;二是各級地方政府及其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中小企業各項工作,推進規劃任務的落實;三是調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服務組織的積極性。完善政策措施的重點:一是全面落實和完善現有政策措施的同時,根據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新政策,進一步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二是工作重心將逐步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更加註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更加註重扶持小型微型企業,改善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此外,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惠及更多小企業。加強融資支持方面,一是全面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重點加強和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二是加快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信息共享。三是完善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四是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繼續壯大中小企業板市場,積極發展創業板市場。探索發展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債券融資等創新產品。強化公共服務方面,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率,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二是加強信息服務,及時發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動態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業市場監測、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三是加大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投資。搞好統計監測方面,一是要按照今年新頒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分類統計、監測、分析和發佈制度,加強對規模以下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二是要及時、準確地把握中小企業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切實提高中小企業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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