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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黃瑞)中國官方13日發佈公告稱,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氨綸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中國商務部方面表示,調查期間,繼續按照相關公告所規定的徵稅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進口氨綸徵收反傾銷稅。調查將於2012年10月13日之前結束。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規定,經複審確定終止徵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徵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氨綸是紡織品製造的重要原料。據瞭解,中國自2006年10月13日開始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氨綸實施反傾銷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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