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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政協舉辦“大力發展我國養老事業”提案辦理會。“以房養老”提案的辦理部門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到場,他表示,不少國家都採取了“以房養老”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銀監會就此也展開了專項調研,但由於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
在公共財政無力兜底所有養老問題的時候,“以房養老”不啻爲一種積極的補充。“以房養老”也被稱爲“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老人將自有房屋抵押給金融機構,之後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工資”。老人離世後,房屋歸放款的金融機構所有。
然而,“以房養老”在中國可行嗎?銀監會調研的意思是,因爲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但實際上,“以房養老”的順利推進,還離不開三個要素:一是觀念障礙,中國人將就“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一輩子好不容易還完按揭、老了還要跟銀行“倒按揭”過活,跟銀行打一輩子交道,叫人情何以堪?二是法治進程,“以房養老”的關鍵是要有一整套客觀、公正、守法的評估與兌現體制。
更大的問題還在於房地產市場。在一個非理性的房市背景下,“以房養老”註定是充滿無限風險的:如果漲速過快,則養老者要吃大虧;又如果價格形勢急轉直下,則銀行機構又要當冤大頭。在充滿變數的房地產市場裏,看漲或者看跌的結果都無法使得雙方在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如何確立一個公平的交易價格。我們離“以房養老”還有多遠距離?起碼首先取決於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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