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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1880證券簡稱:大連港公告編號:臨2011-038
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會於2011年9月29日以書面傳閱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決議1:審議通過《關於發行境外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經董事審議,同意公司根據境外債券發行方案在中國境外發行期限爲3年或5年、本金總額爲10億元人民幣的境外公司債,此次發行主體爲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的境外全資子公司,並由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境外全資子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其募集資金主要用於調整公司債務結構,補充公司境外運營的流動資金及/或以國內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補充公司境內運營的流動資金,並授權一名執行董事簽署與本次債券發行有關的文件,簽署與相關中介機構的服務協議及其他協議,以及全權處理與本次發行債券有關的其他事宜。同時,同意披露以國際會計準則爲準編制的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決議2:審議通過了《關於利用閒置資金開展資金運營的議案》,考慮到公司在短期內形成了部分結餘資金,且該筆結餘資金用途明確,也不能用作其他長期投資,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會同意管理層利用結餘資金,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現金流、營運資金以及公司償債能力的情況下進行爲期3個月的短期存款理財,並授權一位執行董事對有關合同進行法律審覈並辦理相關事宜;同時,考慮到公司未來生產經營過程中仍將產生一定規模的結餘資金,爲確保結餘資金能夠得到有效使用,同意授權管理層在確保無風險且不影響公司償債能力的前提下利用結餘資金開展收益穩定的資金運營,授權額度爲10億元人民幣。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章程第179條的規定,採用書面議案方式的,在一份或數份內容相同的決議文本上簽字同意的董事已達到做出有關決定的法定人數,並送交董事會祕書後,該議案即成爲董事會決議,無須再召集董事會會議。
就上述議案,本公司共收到9名董事簽字同意,達到做出董事會決議的有效法定人數,因此,該議案獲董事會通過。
特此公告。
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1年9月29日
證券代碼:002244證券簡稱:濱江集團公告編號:2011-039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9月24日以專人送達、傳真形式發出,會議於2011年9月29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本次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並表決瞭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及整改報告》;
爲切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開展“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公司對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內控制度的制定和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填寫了《杭州濱江房產股份有限公司內控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積極整改。
鑑於自查中發現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沒有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簽署《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公司已於2011年9月23日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券商業務資格的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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