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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428證券簡稱:雲南鍺業公告編號:2011-055
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9月1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並於2011年9月23日以現場出席結合傳真方式召開。本次董事會應參與表決董事8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8人。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經表決形成如下決議:議案表決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
詳細內容見公司於2011年9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
二、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關於“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專項活動的整改計劃》;
詳細內容見公司於2011年9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專項活動的整改計劃》。
三、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關於對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的議案》;
同意對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部分條款作如下修訂:
原文:
第十五條審計委員會會議分爲例會和臨時會議,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臨時會議由審計委員會委員提議召開。會議通知應在會議召開前五天以專人送達、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全體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他一名獨立董事委員主持。
修訂爲:
第十五條審計委員會會議分爲例會和臨時會議,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每次例會,審計委員會需對內部審計工作進度、質量以及發現的重大問題向董事會報告。臨時會議由審計委員會委員提議召開。會議通知應在會議召開前五天以專人送達、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全體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他一名獨立董事委員主持。
修訂後的《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於2011年9月2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雲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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