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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法律從業人員主要包括公、檢、法三家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由於長期與違法行為打交道,法律工作人員訴訟中不免可能遭遇人身威脅、人身傷害等意外。心理和身體都可能遭到損害。
隨著我國律師業發展越來越成熟,業務范圍也不斷拓寬,非訴訟業務所佔比例越來越高,律師事務面臨的責任風險也逐漸加大。尤其是處理一些公司經濟事務時,出現問題往往就導致了委托人和律師之間的經濟糾紛。委托人的損失要轉嫁給律師事務所或者是律師本人,必然會造成巨大負擔。
那麼,作為法律機構,怎樣為從業人員減輕心理負擔,同時又為機構增加保障,購買法律從業人員相關職業保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推薦購買:
人保、平安和太平洋三家都提供律師責任險。產品在設置上比較接近。
優點:
律師責任險為律師執業中可能面臨的訴訟糾紛和賠償提供了保障。通過約定,保險公司還可以對法律文件進行承保。
缺失:
律師責任險作為一種責任險,只承擔職業責任的風險,對於人身意外是不具備保障的。如果購買上述保險,法律從業人員還應該自己補充人身意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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