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纔培育制度。實施《天津市企業和商業金融機構引進海外高層次人纔暫行辦法》、《關於為海外高層次引進人纔提供相應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的若乾規定》、《天津市人纔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纔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積極引進和培養高層次金融人纔,全面加強和改進人纔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