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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白藥牙膏涉嫌虛假宣傳,引發了『功效門』風波,現實中,中外牙膏企業虛假宣傳普遍存在,不論官司最終判決如何,必將對杜絕牙膏虛假宣傳起到積極作用,讓消費者明明白白科學消費。
一、雲南白藥牙膏的標注和宣傳是否違規?
雖然,該牙膏網站、包裝、說明書沒有標注能『治病』,還標注了『不可替代藥物』。但是,其描述與藥品的描述極為相似,例如『具有迅速抵制牙齦出血,修復口腔潰瘍,改善牙齦腫痛,祛除口腔異味作用』,『防止牙齦炎、牙周炎、牙齦萎縮等問題』。明顯違規,使用了明示和暗示醫療作用的文字,讓消費者誤認為具有『醫療作用』。
二、雲南白藥牙膏執行『內部標准』是否違法?
近日,白藥集團健康產品事業部常務副總黃衛東說,首先要嚴格按照國家標准組織生產。而事實上,其牙膏既沒有標注GB 8372牙膏標准,也沒有標注QB2966功效型牙膏標准。其自稱『嚴格按國家標准生產』不知從何說起?
該牙膏只標注了『Q/YBY 30』其內部標准。根據《標准化法》規定,企業標准在內部適用。明文規定『國家和行業標准的強制性規定,必須嚴格執行』。功效作用驗證研究應在功效成分安全性能評價的基礎上進行,功效作用驗證報告應由口腔醫學機構出具。這些都是強制性標准。顯而易見,雲南白藥牙膏以企業內部的標准,回避國家規定的多項強制性標准,明顯違法。
三、白藥牙膏實施的營銷手法是否屬不正當競爭?
雲南白藥集團由於有『國家保密配方』的『御用擋箭牌』,其牙膏就可以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強制標准,在包裝上就可以不標注國家牙膏標准和功效牙膏標准,其商業廣告就可以冠以『國家』的名義,打著醫藥的旗號,宣傳醫療效果。消費者起訴,某國字號協會就稱:功能性產品和藥一樣,不能適合每個人。其他同類產品只能望洋興嘆,不在同一起跑線上,顯失市場公平,有不正當競爭之嫌。
四、以『保密』為由不出示報告,是否屬愚弄公眾?
『可以出具功效臨床試驗報告和安全試驗報告。』黃女士告訴記者,『但是,白藥活性成分屬國家保密,在試驗報告裡涉及保密成分。出示報告,需通過批准。』近日,某國字號協會領導也對媒體稱:雲南白藥牙膏的問題,是非常普通的一件事,因為是保密配方,沒有辦法公布。可見,都以『保密』為由,對抗強制性標准的規定。
而實際上,牙膏的《安全試驗報告》和《功效臨床試驗報告》根本不可能涉及配方。按其邏輯,出示報告需通過有關部門批准。那麼,為何要出示給南京消費者雲南白藥牙膏的『報告』。難道出示該『報告』,就不需要批准?銷往美國的雲南白藥產品的說明上都公開標注成分和含量,而面對國內卻『保密』,難道歧視國人?
退一萬步講,即使,試驗報告涉及該牙膏『保密成分』,可以將其『保密成分』全部遮蓋處理,做好保密措施後出示,這樣既可以消除質疑,還可引導科學消費,塑造醫藥企業的誠信形象。
可是,雲南白藥牙膏卻以『保密』為由不肯出示其試驗報告,實在無法理解。其『保密』理由,明顯有蒙騙消費者,愚弄公眾之嫌。
現實中,一些國內外品牌普遍存在蒙騙消費者之嫌,相信『功效門』風波將會淨化牙膏市場,推動我國民族牙膏工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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