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天津七條』,將試點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提高至100%;改革進出口核銷制度;整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匯管理政策;有序放開新區企業集團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和運作;改革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改進新區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方式;放寬個人持有境外上市公司股權外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