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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各界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強烈期待下,國家稅務總局前不久推出了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一系列舉措。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先生日前發表文章,披露了一個重要信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內一定會出臺,而政府需要的是運用稅收這個工具實行『劫富濟貧』。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由於起征點過低,並且執行統一的稅率,長期以來被指責為是『劫貧濟富』的制度。因為低收入者的主要收入來源只有工資,他們承受的稅賦比較真實。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的收入來源廣泛,在社會信用機制還存在許多缺口的情況下,很多收入被屏蔽了起來,他們所承受的稅賦在相對程度上反而比中低收入者低。窮人總是多於富人,稅收制度從『劫貧濟富』到『劫富濟貧』,迎合了多數人的意志。
但是,我們在要求富人承擔更多稅賦時,還應該提出一個問題,這些從富人身上剪下的『羊毛』,真的能夠披到窮人身上?國家的稅收是通過由民眾賦予剛性權力的國家機器來完成征收,用以支付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費用,從而造福於每一個社會成員。國家機器是由人組成的,它的運作本身也需要資金來維持,因此它自己也有其利益需求。很顯然,在民眾將自己的權利委托給國家機器以後,如果對其缺少嚴格的監督,國家機器就會成為一個利益群體,利用權力為自己謀利,使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出現落空或者貶值。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材料表明,今年前5個月,國內的財政收入已到賬35470億元,國稅總局官員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已披露,我國今年全年的財政收入將有可能突破8萬億元,僅次於美國位居全球第二。稅收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內容,在其中將佔有重要比例。相應地,國民收入及社會保障支出,並未出現大幅度提昇。倒是公務員的收入不斷增加,甚至到了利用假發票套取資金發放福利補貼的荒唐地步。而政府在得到了這麼多財政收入以後,還一直在叫窮,地方政府背上了沈重的債務負擔,以至有的城市以增加路橋費的手段,來籌集修橋費用。
在對我國收入分配制度進行改革的過程中,運用稅收來調節民眾收入,應該是題中應有之義。不過,中國社會所出現的貧富差距拉大的矛盾,是各種綜合因素合力的結果,並不完全由不合理的稅收制度造成。事實上,富人對中國社會的貢獻,並不單單體現在多交個人所得稅上,比如,民營企業所上交的營業稅,已經成為支橕我國巨額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無視這一點,只是強調『劫富濟貧』,其結果很可能是加重我國社會已經存在的仇富心理,在造成富人『以腳投票』的同時,也打擊了中低收入者的創富欲望。
因此,稅收制度的改革,不應該在『劫貧濟富』還是『劫富濟貧』之中打轉,更應該建立一種公平的賦稅機制。就目前來說,面對日益加大的貧富差距,政府首先要做的是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比如,大幅度地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征信機制的建設,從這一點說,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其關鍵之處就在於此。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加強職能轉變,跳出自我的利益圈子,少修一些豪華的政府辦公樓,少搞一些『面子工程』,少收一些稅,從而藏富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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